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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纳税人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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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本港纳税人的背景资料,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五至二○一○财政年度,每年度不同年龄组别的纳税人数目,以及他们于当年所缴交的薪俸税占整体薪俸税收入的百分比为何(按附件一列出);及

(二)二○○五至二○一○财政年度,每年度不同年龄组别从事不同职业的纳税人数目,以及他们于当年所缴交的薪俸税占整体薪俸税收入的百分比为何(按职业组别划分并按附件二列出)?

答覆:

主席:

(一)及(二)由于纳税人的年龄不会影响税务局对其薪俸税的评估,他们无须在其个别人士报税表内提供有关年龄的资料,因此,税务局未能按纳税人的年龄组别作薪俸税的分组统计。至于职业组别,虽然纳税人需要在其个别人士报税表内提供其受雇职位的资料,但由于该等资料只作为评税的参考资料,所以税务局并没有把有关资料归类及存入电脑资料库内。若要就纳税人的职业组别作分组统计,税务局需要调派大量人手翻阅约一百四十万份薪俸税档案,因此,税务局实有困难提供有关统计。

  基于上述原因,税务局只能按纳税人的性别以及其薪俸税评定税款作分组统计,有关二○○五至二○一○五个课税年度的统计载于附件三。



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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