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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队承诺维护香港法治(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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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今日(五月十四日)检阅香港警察学院结业会操时表示,所有与法律工作相关的人士都必须维护法治,以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他说:「我们现今身处的世界和社会,都比以往更为复杂多变,而市民对法律及个人权利的意识亦见提高。因此,所有与法律工作相关的人士都必须以维护法治为己任。这一点非常重要。」

  他指出,法治意义的精要在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政府、法官、市民大众,又或是警务人员,一律平等。

  「法治的特点是,须有公正的法律以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以及司法独立。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由我们共同维护。这都是《基本法》所规定和受到《基本法》保障的。」

  「警务人员的就职誓言也有同样规定。在誓言中,你们承诺支持及维护香港的法律,并会不畏惧不徇私地执行职务。也就是说,你们立誓维护香港的法治,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他表示,在警务处处长的领导下,警队已赢得市民的尊敬和信任。香港市民对警务人员有很高的期望和要求,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今日共有四十名见习督察及二百零六名学警结业。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十三号



2011年5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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