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民政事务局局长出席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五月十三日)出席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成立精英运动员发展基金」的发言:

主席:

  我们建议成立70亿元的精英运动员发展基金,是为了有充足和稳定的资源,推动香港体育的长远发展。

  香港体育学院(体院)是香港精英体育和精英运动员的重要训练基地,经费主要透过民政事务局每年批拨的政府资助提供。以2010-11年度为例,体院的周年预算约为2.4亿元,其中2.17亿元就来自政府资助,其他有一些来自慈善的赞助。

  目前,体院全面支援约1,000名精英及具潜质的运动员,其中约170名是全职运动员。除了有教练、比赛、运动科学和运动医学的支援之外,还有膳食及宿舍等安排,体院还向合资格的运动员发放直接财政资助,让他们可全心发展体育事业。

  近年香港运动员在多项国际比赛中,例如2009年香港东亚运动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及亚残运会中均取得骄人成绩。个别运动员例如单车选手黄金宝、郭灏庭及壁球选手区咏芝等都能在其所属项目的世界赛或世界排名取得前列位置,可见体院的支持对本地精英运动员所起的重要作用。

  财政司司长在2011-12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建议成立70亿元的「精英运动员发展基金」(基金),以基金的投资回报取代现时对体院的资助模式。

  我们认为现时设立这个基金,将大大有利於香港精英体育和精英运动员的持续发展。主要原因包括:

(一)动用18亿元进行的体院重建计划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主要新设施将於明年年底落成。当整项计划完成后,体院会有先进的设备及额外的空间为现役及未来的运动员提供更全面的支援及服务,包括教育及就业辅导。这些新设备及服务均会令体院的营运费用相应增加,体院方面预期2013-14年度的开支将会增至逾3亿元;

(二)从长远的角度看,体院已制订未来五年的策略发展计划,推动本地的精英体育发展。当中包含五个策略纲领,分别为精英培训、支援运动员的生活、电子及科技、建立体院品牌和建立人力资源。体院的最终目标是能够支援500名香港全职运动员,到时香港将拥有全面的精英体育代表团。为此,该院必须具备足够且持续的财政资源。目前透过民政事务局每年向体院发放政府资助的做法,有局限性。体院如因运动员人数上升较快而需额外资源向他们提供足够支援,未必能在短时间应付,结果可能令运动员所得的支援受到影响;

(三)这个基金成立后,我们有较多弹性按体院及运动员的需要适时提供资源,我们亦可重新调配现有资源,例如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加强对不属精英计划的运动员的支援,特别是队际体育项目,以及推动市民更多参与体育运动,包括在学校推广体育。

  我们建议基金根据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条例(第1044章),以信托基金形式成立,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任受托人。体院日后大部分的营运经费将来自基金种子资本的投资回报。假设基金的长期投资回报平均约有4至5%,基金每年可赚取约2.8至3.5亿元,这笔款项足以应付体院目前的开支,并能让体院按照其策略纲领,进一步发展各项计划。

  我们会要求体院管理层确保能有效运用基金提供的拨款。体院董事局内的政府代表会检视体院的运作计划和财务状况。我们亦建议,日后体院须就周年预算和营运计划,征询体育委员会的意见。民政事务局局长会考虑体院每年的营运开支预算和体育委员会的意见,从基金拨出款项给体院。

  与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条例下其他信托基金的做法一样,基金的帐目报表将由审计署署长审核,并纳入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的财务报告,每年呈交立法会省览。

  基金的投资必须审慎,以免体院的营运受到影响。为此,我们建议将基金的大部分资金存放於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以赚取与香港外汇基金表现挂钩的投资回报,其余资金则存放於银行,以应付体院的流动资金需要。我们会因应体院的财政预算需要,与金管局一同制订建议的详情。

  我们进一步建议,民政事务局局长可以授权动用基金的部分种子资金,在以下情况应付体院的财政需要:

(一)在基金成立初期,当其投资回报尚未到位;及

(二)在投资市场大幅波动期间而基金投资回报远低於体院营运所需的款项。

  这样可以确保透过体院持续推动体育发展的工作不会受到影响。基金成立后,我们会尽量透过内部调拨资源承担因基金的成立而产生的行政费用及额外工作。当注资建议获批后,我们会因应实际运作情况,检讨人手需求。

  体育界人士欢迎成立基金的建议,认为体院可藉基金在训练以至教育和就业指导等主要范畴,为运动员提供更佳支援。体育委员会在今年四月十一日的会议上,讨论拟成立基金一事,委员都一致支持有关建议,并特别要求体院探讨如何加强支援残疾及非精英运动员。

  请各位委员参考体育委员会的意见,就注资基金的建议发表意见。视乎委员的意见,我们准备於今年内征求财委会批准注资基金。

  多谢主席。



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2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