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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例经营会社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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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今日(五月十一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被判罚款五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去年十一月巡查油麻地弥敦道一间领有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所。调查期间,牌照处人员乔装顾客在会所内惠顾食物,但职员没有核实牌照处人员的会员身分,或邀请其成为会员。上述情况违反了合格证明书内的第19项条件。

  身为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男子,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当局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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