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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升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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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视力障碍(视障)及听力障碍(听障)学生的升学问题,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当局於1997年推行「全校参与」模式的融合教育之前一学年,全港视障及听障学生完成中五课程后升读中六的百分比,以及完成中学课程后升读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课程的百分比分别为何;过去3年,在融合教育下就读普通学校的视障及听障学生,其升读中六及教资会资助课程的相关百分比分别为何;在1996年及过去3年,该等百分比与同年全港整体学生的相关升学率分别如何比较;

(二)有否评估,推行融合教育后,视障及听障学生的升学率与其他学生的差距有否得以缩窄;及

(三)是否知悉,英国、美国、加拿大和台湾的视障及听障学生升读大学的百分比,与当地整体学生升读大学的百分比如何比较;有否参考这些国家和地区投放哪些资源以支援视障及听障学生升学,以及有何措施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升学机会;如有,详情为何?

回覆:

主席:

(一)由1997/98学年开始,教育当局推行「全校参与模式的融合教育计划」,参与计划的中学共有37所。至2008/09学年,教育局向全港公营中学发放「学习支援津贴」,协助学校推行「全校参与」模式的融合教育,并同时成立资料库,有系统地收集相关数据。

  在推行「全校参与模式的融合教育计划」之前,我们并没有进行有系统的数据收集工序,故没有足够的基础去比较1996年与过去3年(2008/09-2010/11学年)有关全港视障及听障学生完成中五课程后升读中六的百分比,以及完成中学课程后升读教资会资助课程的百分比的分别。

  过去3年,视障、听障及整体学生就读中六的相关数据表列於附件一。

  在诠释附件一及附件二的数字时,须留意的是:由於有关学生的总人数较少,任何基於这些数字所作的统计或趋势分析必然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即使轻微的变动都会在百分比上显现出很大的变化。再者,在这3个学年,能升读至中五水平的视障及听障学生增加不少,因而令升读中六的百分比相对略降,但实际就读中六的有关学生人数保持稳定。而在2009/10学年开始推行的新高中学制下,所有学生(包括视障及听障学生),均可享有完成中六的权利。

  至於过去3年,就读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课程的一年级残疾学生人数见附件二。

  就读教资会资助课程的残疾学生统计数字,源自学生自愿呈报的资料,学生并不一定需要提交医生证明。由於教资会资助院校及教育局收集各类残疾学生资料的方式及分类有所不同,因此不能作直接比较或用作计算升学比率。无论如何,当局一直推行措施以提高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升学机会,以下第(三)题的回应中亦作出简介。

(二)政府自1970年代已开始支援普通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包括有视障及听障的学生。自《残疾歧视条例》在1996年生效后,在政策上更清晰的表明所有学校均必须取录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并提供适切的支援。一直以来,融合教育政策及其配套措施,持续发展和加强。教育局最早期在普通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以及在辖下的辅导教学服务中心提供中心支援服务,到1997/98学年开始,推行「全校参与模式的融合教育计划」,继而在2003/04学年在小学推出新资助模式,再由2008/09学年起改善「学习支援津贴」的拨款安排,并於同年开始向公营中学发放有关津贴,在政策上明确地要求所有普通学校落实推行「全校参与」模式。

  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升学情况,取决於多个不同因素,包括个人能力、中六及专上教育学位数量、课程类别设置等,我们难以将不同学生的升学率的差异,归因於融合教育政策的推行,并作出评估。然而,致力协助学校提升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能力,让学生可以在适切的支援下发展潜能,是我们的一贯目标。在以下第(三)题的回应中,我们亦简介支援视障及听障学生升学的安排。我们会继续关注有特殊教育需要(包括视障及听障)的学生的升学情况,作适切的支援。

(三)由於各地的经济发展、文化背景、教育体系、教育政策、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定义等各有差异,我们并没有收集各国投放在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资源及升读大学的百分率等具体资料。不过,香港推行融合教育的方向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我们一直投放资源,包括额外拨款、专业支援及培训等,协助学校按学生的需要提供支援。教育局亦会安排专业人员到其他国家或地区考察及培训。

  香港的学校或大专院校收录学生升读中六或其他课程,一般是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作出决定。为了确保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与其他学生一样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我们要求学校为学生提供适当的测考调适;而公开试亦会按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设有不同的特别考试安排。此外,大学联合招生办法设有辅助制度考虑他们的申请。辅助制度让残疾申请人尽早确定所选的教资会资助院校可提供的辅助安排及设施,亦有助院校尽早为该等申请人提供入学辅导资料和协助,并妥善考虑他们的入学申请。申请人或会透过辅助制度获得取录资格,但他们无须即时接纳,其申请会继续在正式遴选中获各院校考虑,以决定能否为他们提供更佳的取录资格。



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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