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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车辆超载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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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日(五月五日)进行了打击超载车辆的全港性交通执法行动,并拘捕三名严重超载的司机。

  行动中,警方共检查了一百五十部货车。警方在行动中拘捕了三名严重超载的司机,并发出了五十六个口头警告、四十八张定额罚款告票和九张传票。六辆货车怀疑结构上有问题,将会转介运输署跟进。

  针对车辆超载的执法行动,是警方执行交通法例的一项首要工作。超额负载会对浹盘和轮胎构成沉重压力,减低行驶车辆的稳定性,亦会影响车辆的制动系统,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甚至可以致命。

  任何人在道路上驾驶或使用超载货车,即属犯罪,首次被定罪,可处罚款五千元及监禁三个月;再犯则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超载车辆的车主亦可能会被检控和处以罚款。

  警方会继续采取执法行动打击车辆超载,务求提升道路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十二号



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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