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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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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五月六日)成功代一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其雇主追讨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审裁处下令与讼人威腾发展有限公司须向积金局支付4,978.75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



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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