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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五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梁君彦议员动议辩论「推动粤港区域经济融合」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梁君彦议员原动议的标题是「推动粤港区域经济融合」。原动议和多个修订议案的精神,是促请特区政府抓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为香港所带来的机遇,进一步推动粤港经济合作,为香港的未来发展打下更稳固的基础。
特区配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点,是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向中央争取一套有利於香港今后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有关港澳部分的内容首次独立成章,并详述香港在国家发展战略中重要功能定位,是特区配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工作的一个突破。在《香港专章》第三节《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的部分,中央清楚表明支持加强内地和香港的交流合作,继续实施CEPA,并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的重要功能定位,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次。这些定位包括:
(一)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二)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的金融合作区域;
(三)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四)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
(五)广东对港澳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并逐步将有关措施拓展到内地其他地区;
(六)加快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步伐。
原动议和修正动议涵盖了上述粤港合作的一些重要功能定位。
如何推动粤港区域经济合作,是特区未来工作的重点之一,粤港两地政府一定会全力推进有关工作,这方面与今天动议的精神是一致的。
初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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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动议和多个修正议案在多个范畴提出如何推动粤港区域经济融合的具体政策及措施。由於涉及的范畴相当广泛,我们在会前征询了各相关政策局的意见。我以下会扼要阐述有关政策局的初步回应。
建议的政策措施都是旨在加强香港与邻近区域,特别是广东的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大致可组合为以下两大类别:
(一)加强在现代服务业方面的合作,包括:在金融、物流和旅游等传统支柱产业方面的合作;推动CEPA的实施和前海发展;推动专业服务拓展内地市场;推动其他服务产业。
(二)加强在现代制造业方面的合作,包括支援香港中小企业及珠三角地区设厂的香港企业升级转型、创新科技及拓展内地市场。
特区政府过去不断总结经验,现时我们处理和内地的合作,宏观、微观并重。在宏观的层面,包括《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各项支持方向和政策,我们会努力争取以及中央就CEPA等所定下的长远方针和政策。在微观方面,包括我们有与内地省市的合作措施,例如前海合作。特区政府会在这多层次的框架下,继续推展与广东和邻近省市的区域合作。
现代服务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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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让我谈一谈现代服务业合作:
(一)在金融合作方面,香港作为区域发展龙头的地位已经确立,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香港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关键包括扩容和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广东是香港的重要合作伙伴,最有条件发展全方位的合作。今年的工作重点包括推动:
(i)粤港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包括鼓励广东企业积极利用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业务平台「走出去」,进行相关的融资和资金管理。
(ii)鼓励广东金融机构来港设立分公司并经营业务及鼓励广东省企业来港上市;
(iii)两地机构互设(包括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谘询公司);
(iv)在内地推出港股组合「交易所买卖基金」(Exchange-traded Fund,简称ETF);
(二)在物流合作方面,粤港两地政府会进一步抓紧硬件和软件方面的合作,促进地区人流和货流的流通:
(i)硬件方面的重点包括全力推展港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和港珠澳大桥项目,这些都是陈鉴林议员在修正议案中提出。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的建造已经在去年一月底开展,进展理想,我们预计於二○一五年竣工。
(ii)至於港珠澳大桥,我们固然要处理环评问题和法院的判决,但不论如何,港珠澳大桥项目是要落实的。
(iii)在货物通关方面,重点包括建设第三方平台,让申报者可以同时向香港与内地的电子货物报关系统申报,为业界提供便利。
(三)旅游合作方面,粤港澳三地及业界一直保持紧密联系,就双方关心的议题进行沟通,包括共同推进联合推广、一程多站、诚信旅游和个人游等。
(四)前海发展方面,《港澳专章》肯定了前海作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的重要性。特区政府一直为前海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探讨和制订提供意见。据我们了解,深圳市正积极筹备落实有关规划,包括创造有利服务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和提供优惠政策,以期吸引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能够进军前海、服务广东,进而逐步扩大至内地其他市场。特区政府定会把协助业界把握机遇,开拓内地庞大的市场。
(五)进一步推动CEPA的实施,能够为香港的企业和专业界打进内地市场,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表明,支持广东对港澳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并逐步将有关措施拓展到内地其他地区。这对香港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国家政策方向,是未来粤港合作的重点,两地政府会继续抓紧有关的落实工作。
现代制造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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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现代服务业之外,粤港两地同时致力合作推动现代制造业,将珠三角地区打造为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议员所关注的重点,是如何协助香港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配合国家的整体发展方向,升级转型,发展科技创新和品牌,并开拓内地庞大的内销市场。
港商在内地,特别是广东省投资设立大量工厂,从事不同种类的制造业,当中不少涉及加工贸易。目前,国家对加工贸易的总体方向是保持政策基本稳定,并会继续实施一些主要的支持措施(例如暂停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实转」、「内销集中办理征税」等),以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升级转型及协助企业开拓内销市场。
特区政府一直与内地有关当局保持密切联系,反映港资企业在开拓内销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商讨支援业界的措施。
在《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下,两地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合作措施包括「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此外,深港两地一直积极推动「深港创新圈」的发展,并已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相关的合作项目。
特区政府亦透过不同形式的资助计划,包括「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创新及科技基金」及「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鼓励中小企进行研发,并将科技成果商品化,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及建立品牌。
刘健仪议员的修正议案建议提供税务优惠,支援本地企业发展小型科技产业及将科研成果商品化。香港一直维持简单的低税制,企业的研究和开发支出已可全数扣税。
另一方面,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等支援机构,为港资企业提供技术升级、提升管理、品牌发展及开拓市场等支援服务,以及提供内地市场资讯。特区政府亦支持内地省市举办展销对接活动。贸发局在内地亦举办不少展销会,以加深内地消费者对香港品牌产品的认识。
特区政府各相关政策局会仔细聆听议员和各界的意见,集思广益,务实推进粤港区域经济合作。在稍后的总结部分,我会进一步就议员发言的内容,作出适当的回应。
主席,本人谨此陈辞。
完
2011年5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