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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局长出席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东亚运帐目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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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五月五日)出席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五十六号报告书第五章香港2009东亚运动会」进行公开聆讯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十分欢迎帐目委员会召开今次聆讯,让我们有机会讲清楚东亚运动会的帐目和相关实情。我和同事们准备回答各位的问题。为方便讨论,我先介绍一些资料。

  东亚运是香港第一次主办的国际大型综合运动会,於2003年成功申办,至2009年底举行,其间经历了六年,跨越两届特区政府,而这项工作是贯彻始终的。大家记得,2003年申办东亚运时,正是「沙士」肆虐之后,香港经济尚待逐步复元,所以只预算为东亚运向立法会财委会申请八千四百万元。到2006年1月向立法会财委会申请东亚运营运拨款时,预计政府须承担一亿二千三百万元,这个数目约占东亚运总营运开支的一半(51%)。现届特区政府一直确保遵守财委会就东亚运批准的一亿二千三百万元拨款上限,同时积极开源节流,寻求多方面的赞助和支持。民政事务局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与东亚运公司紧密合作,促请公司量入为出,审慎处理财务。最终,东亚运公司达致收支平衡,更有余款归还库房,政府实际要支付的东亚运营运差额只是一亿一千多万元,占东亚运总营运开支的38%。

  2009年底东亚运举行过后,当时社会的主流意见认为东亚运是成功的。现在回顾,仍是这一结论。成功的原因,主要是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体育界、政府各部门人员、医护人员、青年和大批义工,都全情投入,我知道负责的团队,在东亚运开幕前后几天,忘我工作,真正到了废寝忘餐,通宵达旦的地步。我要再次对所有为东亚运作出过贡献的人,表达衷心感谢!

  东亚运闭幕后,我收到多个参赛代表团表达的赞赏。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罗格伯爵出席了我们在尖沙咀海傍举行的东亚运开幕礼,称赞开幕礼的创意和效果本身就值得颁发一面金牌。新华通讯社发表了一篇综述,指出:2009东亚运的开支有限,不仅无法与其他地方的综合性运动会相提并论,甚至不及一些高水准单项运动锦标赛,但是依然办得成功,「展示了『香港模式』的办赛理念──不事奢华、讲求实用,加上大胆创新的精神,值得后来者借鉴。」

  香港是第一次主办综合性的大型国际运动会,当然并非每个环节都尽善尽美。我们设立了机制,对举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积极解决和迅速回应。东亚运闭幕后,我们进行了总结。首先是乘东亚运所引起市民对体育的热情,加紧推动香港体育发展,包括如逐步落实对足球运动的改革方案,以及促进体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的多项措施。特区政府更计划注资七十亿元支持香港体育学院培育精英运动员,我们稍后就会向民政事务委员会交代,在这里就不细述。

  我们又通过总结,汲取实际经验,作为日后举办类似活动的借鉴。东亚运给我们留下多方面的经验,我在这里讲主要几点:

  第一,成立公司去负责运动会的营运,是适当的方式;但仍需依靠政府多个部门大力配合和支持。国际性大型综合运动会包括东亚运,其拥有权是属於相关的国际体育组织(即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亚奥理事会、东亚运联会等)及主办当地的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设立独立的公司,作为体育组织与政府之间具体开展合作的平台,负责运动会的营运,能够顾及体育的特点,又有所需的效率和足够的透明度。东亚运公司是一间正式注册的公司,受公司法约束,周年帐目经核数师审核后,交董事局确认,然后呈交公司注册处。事实上,东亚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周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已於去年7月呈交公司注册处,公众可随时查阅。同时,举办任何大型国际活动,不单只是体育活动,政府都有责任提供支援和后勤服务。特区政府在东亚运这方面的责任,已列明於与港协暨奥委会及东亚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中。各个政府部门按自己的工作范畴,加强服务,支援了东亚运,在各自部门的拨款中承担开支。

  第二,主办大型运动会,需要一批场地设施,在兴建运动会所需的专场与可供市民大众日常使用的场地之间,要有适当的平衡。为此,政府投入资源提供场地时,就已包括兴建场地的拨款和为运动会比赛场地进行临时工程的费用。临时工程包括如增设临时观众席、颁奖台、以及主题布置等。以东亚运而言,上届政府在2007年初寻求财委会拨款作场地工程时,将所需的临时工程费用纳入当中,一并经财委会通过。汲取东亚运经验,去年我们在考虑申办亚运的谘询文件中,已把临时工程费用预算以独立项目显示,让公众可以更加了然。

  第三,主办综合运动会,港协暨奥委会和各体育总会必须是政府的紧密合作伙伴。从场地策划、赛事安排、评判标准等各个方面,都需要由各体育总会以其专门知识作出承担。所以,体育界的团结和体育组织的内部管治,对於促进体育发展以至大型体育盛事的成功举行,最关重要。康文署去年1月成立了督导委员会,全面检讨现行对体育总会的资助制度,并由现2011-12年度推出一连串措施,协助体育总会提升企业管治和内部审计。相信这些对日后工作有积极作用,也有助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时,各方面可更紧密合作。

  最后,我想讲一下东亚运公司的清盘工作。我知道公司董事局於2010年6月24日举行了最后一次会议,公司於同年7月1日正式进入清盘阶段。之后,清盘人需要就清盘程序刊宪,及处理一些余下应收未收及应付未付的帐项。在清盘过程中,亦须调查及核实一些很迟才向公司提出索款的要求。於今年4月初,清盘人与核数师完成了公司运作的最后三个月(即2010年4月至6月)的财务报表,并已呈交税务局作评税之用。在取得税务局的清税通知后,便可把余款退还库房。有关工作预计可於未来两个月内完成。

  以上资料,希望帐目委员会察悉。多谢主席。



2011年5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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