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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最低工资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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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出席雇员再培训局「人才企业嘉许计划」第二届颁授典礼前,与传媒谈话的内容(中文部分):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刚刚在一小时前会见了自由党,他们亦安排了十多名中小企商会代表,与我作出很有用、很坦诚的交流。他们表达了推行最低工资对中小企的影响,并提出诉求。我们在个多小时的倾谈中,大家都澄清了几件事,我亦重申有几个重要的论点让他们清楚。当然很多中小企的雇主都很担心最低工资的影响,这点我们是明白的。我重申最低工资的推行是有广泛的社会共识,我们亦已平衡雇主雇员的利益,特别是厘定工资水平和机制方面,我们都是采取平衡的角度去做。他们的关注主要有两点,第一,他们仍是很关注饭钟和休息日是否有薪,我重申最低工资的法例本身是很清晰的,是以时薪去计工资;至於饭钟和休息日是否有薪水,是雇用条件,纯粹是雇主雇员可以透过商议,大家去讨论。雇佣条例和最低工资条例完全没有任何规定,因为现时法例没有规定饭钟和休息日是否有薪,绝对是雇主雇员双方讨论出来的服务条件,这点一定要明白,很清晰。

  除此以外,我亦明白很多中小企的雇主可能承受力有问题,我的回应很清晰,最主要是第一,一定要符合法例的要求,达到最低工资的水平。在其他福利事项方面,包括饭钟和休息日,我绝对鼓励雇主雇员去商讨,坦诚沟通,我相信如果雇主有困难,雇员是会谅解的,但一定要透过坦诚对话、沟通,协商,以及千万不可以单方面更改雇佣合约,这是不可接受的,雇员可以要求赔偿。我们绝对不容许他们这样做。

  但最重要的是在此大前题下,希望大家在和衷共济,互谅互让的环境下,可以顺利落实最低工资。雇主可履行其责任,雇员亦可有实际的工资上调。如果是一般低薪工人,无论如何都有实质的薪金增加。这点我很清楚地带出让他们知道。我亦很清晰说明,如果雇主能力做到,当然尽可能达到雇员的诉求;能力真的做不到,就一定要坦白,大家去商讨。

  第二,他们有一个诉求,就是可否在最低工资的执行初期,比较宽松去处理。例如有雇主无意犯法,纯粹是因为认知不足。我一再重申,较早前亦谈及,我们在法例推行的初期,一定会实事求是,如果劳工督察巡查工作场所时,发现雇主并非蓄意,只是无心之失、纯粹可能是计错数、认知不足等等,督察一定会先向他解释法例和计算方法,和纠正他的错误,要求他向员工补发不足的数额,这是一定要做的。但如果他是蓄意,明目张胆,蓄意违规,我们就会执法,我们是实事求是,真真正正针对每一宗个案去做。

  中小企及自由党亦提出如果有员工与雇主有争拗时,我们可否提供调解服务。这点我亦一再重申,大家无需担心,因为劳工处在全港有十个劳资关系科办事处,遍布港九新界。配合最低工资的实施,任何雇主或雇员,如果因为最低工资,而有问题、有不清楚、需要厘清、澄清的地方,双方来到任何一个办事处,只需要轮候三十分钟,就会有劳工事务主任接见他们,向他们解释,协助他们澄清。若大家不明白,我们会使他们明白责任在那里、如何计算、如何可以守法等等。如不幸地,有些个案需要我们的调解服务,即有些纠纷的时候,我们会尽可能、尽快为他们排期。现时一般不会长过五个星期,有些地区我们可能还会快过五个星期,视乎轮候的人数有多少。所以今日这个聚会是有用的,特别是中小企,我承诺大家会保持多些联系。最低工资的推行是重大的政策改变,在推行期间带来一些阵痛大家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是全新的事物,很多人都要适应、要调整,我们会全面配合,希望透过协助雇主雇员、协调、协力,三「协」,展开最低工资的工作。

记者:(有关如何分辨雇主是蓄意或是不小心的准则和举证问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第一,一定要实事求是,就每一个个案,我们的督察是有经验的,当然若明显是有心的,督察透过调查会找到证据。我刚才说,如果是蓄意,我们一定会依法办事,但如果雇主和雇员之间真是有误解、了解不足,这也不奇怪,因为是新事物,很多人也未必掌握得那么清楚,我们会做多些功夫,我们相信到五月底、六月初我们才看到实际情况。因为首先推行是在五月一日,大家都知道不会出现什么问题,要到月底出粮,五月尾粮期到我们会做功夫,但我们的同事五月一日开始在巡查的时候,已有几个目的,除了巡查之外亦是教育,每一次巡查我们有单张给雇主雇员,给他们讲解,我们的任务不只是巡查检控,而是包括教育、推广及加强大家的认识,我们是全方位希望在五月一日之后做好监管的工作。

记者:劳工处现时有些职位是未够二十八元的,之后如何应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所有现时在网页也好,那里都好,五月一日开始全部都要达到二十八元。不够二十八元的,第一,我们不会上网;第二,不够二十八元即不达标。

记者:但现时那些呢?现时有些在网上是不够二十八元的。你们打算怎样做?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不够二十八元是现在这个时刻,五月一日开始全部要达标。如果你现在请了一名伙计,假若你给他二十六元,五月一日开始要给二十八元。条例是五月一日开始生效,之前十元也好、十五元也好都没有意思,五月一日开始全面划一为二十八元,这点很清晰,这是大家都没有异议的。

记者:关於缓冲期方面,是否选择不执法?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缓冲期只是字眼问题,所谓缓冲期即是希望我们在那段期间比较上弹性些去处理问题。我刚才说,五月一日法例一定实施,最低工资完全不可能叫停,政府是锐意五月一日全面实施,是绝对一定会发生的,我们不会作任何改变,这点很重要。另外,他们担心劳工处在执法过程里、巡查过程里会过严,有些雇主可能真的不知道犯了法、或者是认识不足、或是误解了,那会不会给机会呢?我亦解释了,一般来说当新法例实施,其实不只是劳工处,很多执法部门都会用实事求是的做法,斟酌个案,若纯粹是误解、计错数、无心之失,我们亦检控不到,因为要取证起诉;但若我们有足够证据起诉,我们一定会依法办事,这点是很清晰的。所以所谓的缓冲其实意义不大,即是说我们是实事求是去做功夫,一贯的政策我们也是这么做。

记者:为期是半年或是怎么样?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们没有规定是半年或多久。我刚才说,我们在做功夫的时候,前线同事是实事求是去做功夫。如果个案明显有违规的意欲,有证据是蓄意违规,我们一定会依法办事;若是无心之失,不是真的有意,当然我们要有理由相信是无心之失,最重要是保障雇员权益,应该要补足,这点最重要。

记者:是否到五月一日会要求公司将劳工处的网页招聘广告更改,要求符合二十八元工资水平?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这二十八元水平,由五一开始,任何在劳工处做的招聘,全职也好、兼职也好,来到我们的工作,除非有特殊的情况,例如实习,但实习是由院校安排,情况应该不多;其他一定要达二十八元,少於二十八元我们不会接受。这点很清晰。

记者:但经过长时间讨论,五月一日仍有缓冲期,雇员是一场欢喜一场空。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缓冲期这事是不存在的,政府没有缓冲期,不要误解。我们没有缓冲期,这纯粹是在任何法例推行的初期,很多人未必熟悉法例,我们在执法时,不单是最低工资,在很多法例上我们都是实事求是,最重要是了解雇主出发点是否无心之失,这点很重要;如果他真是无心,并非蓄意,我们会比较灵活地处理。但仍然一定要求他向员工补足工资,这点很重要。

记者:无心之失可容许多久?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无心之失,我们没有一个时间限制。我刚才所说,一定要实事求是去做,不是说有六个月,三个月,两个月,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一般都是这样,如果我们要检控,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去做,才能做到。但我们的信息很清楚,如果是蓄意违规,我们一定会依法办事。

记者:执法难处...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执法不会有难处,因为不论是否劳工处,我们有关的执法部门都不是第一次执法。

记者:...搜证困难...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当然如果雇主单方面更改合约而没有雇员的认同,雇员亦表示他当时是不同意的,我们便去调查,看看是否需要调解服务呢?因此我们要视乎整件事的发展。始终最低工资是新事物、是很新的制度,一定要给时间大家适应,去作调整,这是必要的。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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