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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专责小组全速推动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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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副民事法律专员李伯诚今日(四月二十二日)表示,调解专责小组正全速推动社会进一步使用调解服务,以解决民事争议。

  政府就调解工作小组报告展开的三个月谘询,收集到正面的回应,专责小组正根据这些回应,积极审议工作小组提出的四十八项建议。建议涵盖三项主要范畴,即制定《调解条例》、成立一个单一评审调解员资格的组织及推行公众教育及宣传。

  李伯诚说:「谘询期间,持份者大多表示支持制定《调解条例》,条例应要提供适当的法律架构进行调解,而又不妨碍调解程序的灵活性。」

  李伯诚说,专责小组目前正研究拟议条例的内容,并期望於今年年底向立法会提交《调解条例草案》。

  李伯诚说:「条例草案首先要澄清调解的定义,以免出现混淆。此外,条例草案亦将涵盖保密条文和调解方面的特权。」

  在调解员资格评审方面,李伯诚表示,现时有不同的调解资格评审机构,当中有些是现行的调解服务提供者,包括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香港调解会、香港律师会、香港和解中心、香港测量师学会、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香港分会和香港建筑师学会。这些调解服务提供机构中,已有二十一个机构(包括上述机构)采用二○一○年调解工作小组颁布的《香港调解守则》。

  「公众谘询所接获的大多数意见,均要求尽快成立一个单一评审调解员资格的组织,而非按工作小组所建议,在五年内检讨成立该组织的需要。专责小组支持成立一个由业界主导的非法定单一资格评审组织,现正筹备有关工作。」

  李伯诚续说:「与此同时,专责小组亦商议设立上述组织的条款及条件。」

  在公众教育及宣传方面,李伯诚表示,专责小组计划於明年年初举办第二届香港调解会议(第一届会议已於二○○七年举行),并制作一套推广调解服务的宣传短片。

  「此外,我们会继续推行社区场地调解试验计划。该计划於二○○九年展开,提供社区场地方便进行调解。」

  「总括而言,专责小组会与相关的持份者紧密合作,它们包括政府各局及部门和专业团体,以落实报告的建议。」

  调解专责小组由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任主席,协助落实去年调解工作小组所提的建议和提供意见。

  专责小组成员包括:林文瀚法官、袁国强资深大律师、John Budge、陈炳焕、梁海明博士、陶荣、亚历山大教授、民政事务总署署长陈甘美华、法律援助署副署长邝宝昌及律政司民事法律专员赖应痈



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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