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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预算总目修正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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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四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回应何秀兰议员就《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预算总目160动议修正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何秀兰议员就《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建议将总目160分目000(即香港电台的「运作开支」分目)的开支预算削减1,984,200元,以删除广播处长的职位。我们认为这项修正案会严重影响香港电台的日常运作及发展,我恳请各位议员否决这项修正案。

  港台是本港的公共广播机构。广播处长是港台的部门首长,并非何秀兰议员所说的无谓职位,广播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领导港台,履行其公共目的及使命,并确保遵守《港台约章》;
(二) 担任港台总编辑,负责根据符合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守则》的编审制度,制作准确、持平、客观及高质素的新闻、公共事务及一般节目,为蒥民提供资讯、教育及娱乐;及
(三) 规划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的新发展及管理港台,提供优质电台及电视服务、学校教育电视制作,以及新媒体服务。

  由此可见,广播处长不单要负责领导港台的日常运作管理及未来发展,更要肩负港台总编辑的重任。广播处长一职对港台的重要性,是无庸置疑的。

  此外,为履行本港公共广播机构的使命,港台在未来数年会推行各项新发展项目,包括筹备数码声音广播和数码地面电视广播服务、推动社区参与广播、重置广播大楼,以及建立数码媒体资产管理系统等。我们预计未来各项发展和措施的筹备工作会非常繁重和极具挑战性。港台已迈进新阶段的发展,在这个重要时刻,港台极需要广播处长的领导去迎接未来的挑战,带领港台推出新计划,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广播服务。

  刚才何秀兰议员多次提到《港台约章》。我希望在此重申,当局一向十分重视和尊重港台的编辑自主。去年八月颁布的《港台约章》已清楚订明港台享有编辑自主。作为港台的首长及总编辑,广播处长会继续坚定不移地按照《港台约章》及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守则》,坚守编辑自主的原则。

  有议员提到政府成立港台顾问委员会,可能会影响港台的编辑自主。这个说法我绝对不同意,我重申,港台顾问委员会只属谘询组织,负责就港台的服务向广播处长提供意见。顾问委员会并无行政实权,港台最终的编辑决定由处长负责。顾问委员会的职能已在《港台约章》内清楚列明,绝对不存在干预港台编辑自主的情况。

  至于有两位议员提到广播处长的招聘工作,政府现正按照既定程序,透过公开招聘及内部聘任的方式,让私人机构及政府内部合资格的人士申请,以物色最适合的人选出任广播处长一职。我们相信上述安排完全符合公众期望,以开放及高透明度的方式,并经广阔的渠道物色最适当的人选带领港台。我们现正进行招聘的工作,不会在现阶段作进一步的评论。我们会在适当时候公布招聘结果。

  其实我们也非常重视港台的人才,明白港台作为传媒机构,需要有运作的弹性,因此需要保留一定数量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港台管理层已很积极与各级员工沟通,了解他们的关注,港台会继续这方面的工作,确保员工能安心工作。

  主席,政府会一如既往重视及尊重港台的编辑自主。作为港台的总编辑,广播处长定必继续恪守港台的编辑自主。如果何议员的修正案获得通过,港台将会因缺乏部门首长的领导而影响日常运作及推行各项新猷,对港台的未来发展造成极为负面的影响,这是非常不负责的做法,亦明显有违公众利益。我恳请各位议员反对何议员的修正案。

  多谢主席。



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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