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财政司司长就《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预算总目修正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预算总目的修正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为增加分目789而将总目106增加71亿元。

  二○一一至一二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布后,引起社会广泛讨论。我听取了社会各界和立法会议员的意见后,经过详细考虑之后,决定对预算案作出一些调整。

  在开支方面的调整,包括三方面:

(一)向十八岁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市民,每人发放一笔为数6,000元的款项。建议涉及总开支约370亿元。假设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所需开支是总预算的八成,我建议预留296亿;

(二)注资关爱基金,向有经济需要的市民,包括新来港人士提供援助。我建议预留15亿元;及

(三)不再采纳注资强积金的建议。

  为了反映上述开支的调整,在抵销为注资强积金建议而预留的240亿元后,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政府开支需要增加71亿元。这个修正案的目的,是将总目106,分目789的申请拨款额增加71亿元至588亿3,100万元。我想指出总目106,分目789的拨款是用以应付年内可能出现的不可避免开支,而这些开支又超出其他总目和分目下的拨款,以及为目前尚在计划当中的措施预留拨款,包括我刚才提及的措施。

  有关政策局会一如既往,在制定好各开支建议的详情后,呈交相关的立法会事务委员会讨论,再向财务委员会申请落实建议所需的承担额。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修正案。

  多谢主席。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