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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就《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修正案总目22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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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修正案总目22的致辞全文:

主席:

  李华明议员就《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建议将总目22(即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的开支预算削减130万元,取消渔护署对动物管理中心所接收的动物进行人道毁灭的拨款。政府反对这项修正案。

  每年,渔护署的动物管理中心均会接收为数不少的动物,当中以猫狗为主,但亦有牛、蜥蜴、孁及各种动物。在二○一○年,动物管理中心便接收了近15,000只猫狗。这些动物大多是渔护署因应市民投诉而於街上捕获的流浪动物、主人放弃饲养而主动送交至动物管理中心的宠物,以及从其他途径,例如於虐待动物个案中接获的动物等。

  捕获的流浪动物会先送往动物管理中心作观察。如动物已植入晶片,中心会根据晶片的资料尝试寻找其主人,而期间它们一般会在中心暂住10至20天。无植入微型晶片的动物会在中心暂住最少四天,以待主人认领。由主人交出或无人认领的动物若健康状况良好,经兽医评估为性情温驯而适合被领养,渔护署会安排把它们转交动物福利机构供市民领养。无人认领或收养的动物最后才会被人道毁灭,所以渔护署并非滥杀动物。

  这项修正案若获通过,实际后果是令渔护署不能再对流浪、被遗弃或带病的动物进行人道毁灭。这是非常严重的后果,亦会对社会及市民健康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据我所知,渔护署署长亦曾就这影响向李华明议员解释。

  过去三年,渔护署每年收到约二万宗有关流浪动物的投诉,证明很多市民正受到流浪动物的滋扰。更重要的是,流浪动物比一般动物更有可能患有人畜共通病,例如狂犬病、寄生虫症,或其他细菌感染。这些疾病对市民大众的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就以狂犬病为例,狂犬病俗称「疯狗症」,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中枢神经系统传染病,世界各地每年约有55,000人死於此病。香港是世界上少数拥有「非疫区地位」的地区,20多年来已没有新的病例,但由於狂犬病是至今为止人类唯一病死率高达差不多100%的急性传染病,而此病在香港邻近包括内地及不少东南亚国家都仍然是风土病,所以我们绝不能松懈。

  如果政府一概不能将这些有病或带菌的动物人道毁灭,是变相危害公众健康和破坏公共徖生。

  另一议员提出可考虑把动物长期关起来饲养,就是保障动物福利?渔护署四个动物管理中心接收的动物当中,不少都有受伤和患有各种不同的疾病。如果修正案获得通过的话,政府便不能继续依照国际一贯保障动物的生命尊严及福利的做法把它们人道毁灭,以终止它们的受苦及痛楚。在这个情况下,它们只能继续忍受痛楚,直至它们自然死亡为止;我实在看不到动物福利如何以此得到保障。

  人道毁灭是全球兽医学界所普遍认同的终止动物痛楚的方法。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和英国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国际部於二○○七年发表了有关约30个欧洲国家控制流浪猫狗方法的报告。报告指出,基於人道理由,所有这些欧洲国家都需要并采用人道毁灭的方式,处理患有疾病和受伤的动物。事实上,国际上权威的动物福利组织均支持人道毁灭这些动物。

  上述的报告亦指出,绝大部分的欧洲国家均有对流浪动物,包括健康的动物,进行人道毁灭。事实上,香港人道毁灭动物的数字,以人均计算,远比世界上很多先进地方为低。以每千人计,美国平均人道毁灭12.5只动物,澳洲为10只,香港则为2.3只。另外,在二○○七年国际上权威的动物福利组织亦共同订定了一份关於处理流浪狗只的指引。该指引承认,必须要接受的现实是,由於没有足够的领养家庭,有些健康的狗只不得不被人道毁灭。

  刚才有议员也提到他们如何爱护动物,我也谈谈个人经验。我亦曾有两只宠物--两只猫。一只是一位朋友离港时,不能带回英国,故留给我们;另一只是我与太太有一天在停车场发现有只小猫躲在我的车底下,因为当时是冬天,它正在取暖,我们便领回家饲养,养至它们长大、年老,最终因为它们患上末期肾病,还是要人道毁灭。

  很多人告诉我,甚至有专家告诉我,我也相信谢伟俊议员在这方面的认识很多,养宠物就好像养小孩子一样,并非一个成年人,永远也长不大,永远也要依靠主人、依靠该家庭。它不能单靠喂饲便可以生存,你阉割了它会使它少了一项要求,但未必一定开心。最重要是它需要有伴侣,有一个家庭对它给予照顾,若它需要你的爱护,你要每天与它接触与呵护;它需要运动,便要带它出外走动。若我们没任何家庭的照顾,仅阉割它、放它到街上,我便要考虑清楚究竟这是否真是人道处理的问题。大家要明白,政府并非不想面对这问题,我们亦要整个社会就处理这问题有共识,才能实行。我们已很积极进行这方面的工作,但我觉得这个议题并非如此简单,可以即时解决。

  二○○七年国际动物福利组织所发表的指引亦指出,人道毁灭对於流浪狗问题治标而不治本,因此绝不能作为唯一的方案,政府也认同这个观点,我们认为最有效解决遗弃动物及流浪动物的方法,是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猫狗的数目。为此,渔护署一直透过不同层面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我们会继续深化有关信息,呼吁主人要照顾宠物一生一世。事实上,有关工作已渐见成效,近年遗弃动物及流浪猫狗的数字均明显下降。

  我们一直鼓励市民领养流浪动物,并透过与渔护署合作的12个动物福利团体(伙伴团体)安排动物领养服务。渔护署已透过外判形式,向所有经伙伴团体成功领养的动物,提供免费绝育服务。该署亦正与这些团体商讨优化领养动物计划的措施,包括引入领养动物新程序,协助团体推广有关服务和强化对伙伴团体的技术支援。当有合适的动物可供领养,渔护署会主动联络伙伴团体,并提供动物照片以作考虑。

  另外,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动物福利团体的合作,渔护署将会新增拨款一百万元资助这些团体从事有关动物福利和管理的工作。团体只需要提交项目计划建议书,说明计划的目的、内容细节、及如何厘定成功标准等资料,渔护署会予以考虑。

  同时,我们亦会积极跟进狗只「捕捉、绝育、放回」试验计划的落实,这方面刚才我也说过,我们很积极跟进,但也要社区认同和配合才行。在得到社区认同的地区,我们将容许经绝育的流浪狗只在没有狗主管制下放回公众地方。我们将於今年第二季就各项有关动物福利事宜谘询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徖生事务委员会时,一并汇报实施这个(试验)计划的进展。这亦可说是这些政策应该讨论的地方,而非在今日立法会这个程序来讨论。

  我与政府的同事,包括渔护署的兽医,跟各位议员一样,都不愿意看到动物遭遗弃而最终被人道毁灭。然而,为了终止动物承受不必要的痛楚和执行有效动物管理以保障市民健康,渔护署须具备可执行人道毁灭的权力和资源;在这方面,香港处理流浪及遗弃动物的方法与国际社会的主流是一致的。有见及此,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政府,反对这项修正案。

  多谢主席。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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