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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自闭症儿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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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一○至二○一一年度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在医疗、教育及学前服务方面加强向患有自闭症的儿童提供的服务,并会为他们的家长及照顾者提供有关自闭症的知识。财政司司长在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财政预算案中亦提及会扩大专业团队,每年为额外3,000名患有自闭症或过度活跃症的儿童提供服务。为此,医院管理局将会增聘48名医疗人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美国疾病防控中心的调查报告指出,二○○六年每110名八岁或以上的儿童,即有一人患有自闭症,按此比例推算,香港目前约有七万名自闭症患者,当局有否评估这个推算方法是否适用于本港;

(二)当局将会加强向患有自闭症的儿童提供的医疗及教育服务的详情为何;以及当局向自闭症患者提供的福利服务及就业支援服务为何;

(三)上述医疗人员的编制详情为何;及

(四)有否计划就自闭症患者的需要及所获服务进行全面的评估及研究?


答覆:

主席:

(一)根据本地医学界儿科的一项有关自闭症儿童的研究,于一九八六至二○○五年间,每一万名15岁以下的香港儿童中,约有16名患有自闭症。由于各地研究的设计(如对自闭症的定义等)不尽相同,各地医学文献所报告的自闭症儿童病发率均存在差异,外地研究的数据未必适合用以推算本港自闭症儿童的数字。

(二)及(三)有自闭症倾向或表征的儿童,一般经卫生署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作初步评估后,会被转介往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专科门诊作进一步评估和治疗。为加强对患有自闭症儿童的支援,医管局计划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扩大由各个专科的医护人员组成的跨专业团队(包括医生、临床心理学家、职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及护士),为这些儿童提供及早识别、评估及诊治服务。评估范围包括社交、沟通及行为等不同方面。专业团队会因应患有自闭症的儿童的个别情况提供适当治疗及训练。训练会以个人或小组模式进行,以改善这些儿童的语言能力及沟通技巧、人际关系及社交能力、解决问题的技巧、行为调节及情绪管理等,协助他们适应在日常生活上与其他人的沟通及相处。

  此外,专业团队会为家长及照顾者提供适当的支援及训练,以让他们更了解这类儿童的症状和治疗需要。专业团队亦会与相关机构,例如学校或早期训练中心,保持紧密联系,因应儿童发展的需要而提供适当转介及支援。除了协助患有自闭症的儿童外,专业团队亦会于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加强对患有过度活跃症儿童的支援。预计每年约有额外3,000名儿童会受惠于这项措施,包括约2,000名自闭症儿童及约1,000名过度活跃症儿童。预计加强为这两类儿童的服务需要的额外人手包括约48名医生、护士及专职医疗人员的跨专科团队,涉及的额外经常开支约为4,500万元。

  在教育支援服务方面,教育局会在现时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包括自闭症学生)所提供的支援措施之上,预留3,800万元,于二○一一/一二学年起,在普通小学及中学额外进行一项为期三年的加强支援自闭症学生的试验计划。这计划包括(a)为自闭症中、小学生提供有系统的额外小组训练,以及(b)在初小阶段发展及试行学校支援模式,以便及早支援自闭症学生。预计约有30所公营中学及50所公营小学参加计划(a)部分,约有30所小学参加(b)部分。教育局会评估试验计划的成效,除了持分者的意见外,亦会考虑专业人士和服务机构的应付能力,以考虑计划的未来路向。

  在福利范畴方面,政府致力为初生至六岁的残疾儿童,包括患有自闭症的儿童,提供有助身心发展和提升社交能力的早期介入学前康复服务,从而提高他们入读普通学校和参与日常活动的机会,并协助家庭应付其特别的需要。财政司司长于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拨款3,658万元,以增加610个新的学前服务名额,连同已预留的经常性拨款,在二○一○至一一及二○一一至一二两年内,我们总共提供额外926个学前服务名额。我们会继续增加有关的名额,及早为有需要的儿童及其家人提供适切的训练和支援。此外,财政司司长于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拨款215万元,增加五名医务社工,以配合医管局专业团队增加为患有自闭症的儿童及其家长所提供的服务。

  就业支援服务方面,三个职训局技能训练中心会为15岁或以上被评估为有公开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士,包括患有自闭症的人士,提供一系列符合市场需要的训练课程/计划,以改善他们的就业前景及协助他们为公开就业作好准备。训练课程/计划包括:660个全日制课程的学额、60个为期一年的夜间课程名额,以及300个为残疾人士而特别设计的短期课程名额。

  社会福利署亦有为残疾人士,包括患有自闭症的人士,提供各种日间训练及职业康复服务,当残疾学生年龄达15岁,便可透过学校社工、医务社工、家庭个案工作员或康复服务单位的职员递交申请。有关的服务包括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服务、庇护工场服务、辅助就业服务、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服务、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及「阳光路上」培训计划及展能中心服务。

  劳工处的展能就业科会为适合公开就业的残疾人士,包括患有自闭症的人士提供就业辅导、安排工作选配及转介,并在准备面试方面提供协助,及提供受雇后的跟进服务。劳工处亦推行「就业展才能计划」,向雇主提供诱因,鼓励他们聘用残疾人士。参与计划的雇主每聘用一名残疾雇员,便会获得每月上限达4,000元的工资补助,而津贴期可达六个月。

(四)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担任主席的精神健康服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持续地协助政府检讨精神健康服务。我们会透过工作小组联同各相关部门密切留意儿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服务的需要,并建议制订各项措施,以持续加强服务。医管局亦会对有关服务计划的成效和服务需求作出评估。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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