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五题:偿还有关越南入境者方面的暂支款项
***********************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石礼谦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专员署)现时尚欠香港政府一笔共11.62亿元用於有关越南入境者方面的暂支款项。关於追讨该笔欠款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香港回归以来,当局曾多少次及透过哪些途径(包括去信、会面)和方法追讨上述欠款,以及每次追讨行动的详情及收回之款额;

(二)有否计算该笔欠款至今累计的利息总额,并要求专员署悉数支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当局曾表示会继续要求专员署偿还尚欠的暂支款项,并促请专员署再度寻求捐献,以偿还有关款项,当局是否知悉专员署曾向哪些国家寻求捐献;有否要求专员署定期报告有关工作的进度;及

(四)有否订定新的追讨欠款策略;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四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一)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区政府曾先后二十一次(最近一次为二○一一年三月)去信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专员署),促请专员署偿还用於有关越南入境者方面的暂支款项。同时,香港特区政府亦曾在二十多个不同场合,促请专员署偿还款项。专员署曾在一九九八年初,向香港特区政府还款386.5万。

(二)香港特区政府与专员署於一九八八年签订的谅解说明书中,并无注明专员署需为未偿还款项支付利息;因此,涉及款项不会计算利息。

(三)及(四)香港特区政府并没有专员署向国际社会募捐的资料。根据专员署透露,该署向国际社会寻求捐款以偿还香港欠债方面,面对很大困难。尽管如此,香港特区政府仍会促请专员署继续作出努力,早日偿还尚欠款项。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