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二读《2011年汽车(首次登记税)(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11年汽车(首次登记税)(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11年汽车(首次登记税)(修订)条例草案》。

  本条例草案旨在实施今年财政预算案内所提出有关调高私家车首次登记税的建议,将四个现行税阶的边际税率由35%、65%、85%及100%,分别调高至40%、75%、100%及115%。有关建议的目的是遏制私家车增长,纾缓交通挤塞。

  二○一○年十二月私家车数量的按年增幅为5.4%,属近十年的新高。二○一一年二月的按年增幅更升至5.6%,超越二○一○年底的水平。如这5.6%的增幅持续,只需四年,私家车的净增长便会达十万辆,相等於香港过往十二年的累积私家车净增长。

  私家车占整体车辆接近七成。拥有及使用私家车比率是决定道路使用及交通情况的重要因素。根据调查,拥有私家车的人士会倾向更频繁使用道路,并较少使用公共交通,因而减低道路空间的使用效率。事实上,现时除使用铁路的约三成行程外,於香港的道路上,大概一成的行程是使用私家车,然而,私家车的路面占用率却达四成;另一方面,使用陆路的公共交通工具虽然占六成的行程,但这些公共交通工具的路面占用率却只有约三成。以道路空间使用效率而言,私家车属效率较低的陆路运输工具。私家车的高速增长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即每日七百二十万使用铁路以外的陆路公共交通的乘客人次,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随私家车拥有及使用率上升,道路挤塞的情况会更严重,加大对新运输基础设施的需求。大家都知道,新的基建的造价因通胀等问题正不断上升,而本港的独特地理环境亦增加兴建基建的难度。故此,我们需要控制私家车的增长,以确保有关增长不会对我们的主要交通干道造成进一步的负担,以致降低本港公共交通服务的效率。

  事实上,私家车增长对交通情况的影响,已反映於车辆行车速度的数字中。随私家车数字於二○一○年急速上升,香港岛、九龙及新界的车辆行车速度於二○一○年录得五年来首次全面下跌。除九龙及香港岛包括多条通往海底隧道的连接路在内的平均行车速度下跌超过5%外,新界区的平均行车速度亦录得7%的跌幅。假如我们不采取行动控制私家车的增长,交通情况只会继续恶化。我们必须在交通挤塞情况进一步恶化前,采取果断措施遏止私家车增长。否则,即使我们日后采用更严厉的措施,亦难以有效纾缓恶化后的交通挤塞情况。

  以往的经验证明,包括首次登记税在内的财政措施可有效控制私家车的数目。政府过往曾多次提高汽车首次登记税,均令私家车按年增幅降低约二至三个百分点,甚至令私家车总数下降。我们相信本条例草案亦可达到类近的成效。除增加首次登记税以控制私家车增长外,政府亦一直按实际情况,以全方位方法改善交通情况,包括致力融合运输及城市规划,以期减少市民对道路交通的依赖;积极推行以公共运输系统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政策,鼓励市民利用集体运输系统和其他公共运输服务;实施合适的交通管理计划;发展智能运输系塻;使用区域交通控制系塻;及扩展道路网络等。我们必须强调,如果任由私家车高速增长,再多改善交通措施亦只属徒劳。

  为保障公共收入,条例草案内的建议已根据由行政长官签署的《2011年公共收入保障(汽车首次登记税)令》,由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起开始生效。该项保障收入令使条例草案内的建议具有最长为期四个月的法律效力。如果在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前,立法会不能通过条例草案,这项建议的效力便会於当天终止。

  私家车以外的汽车类别的首次登记税、现行电动汽车豁免首次登记税的措施和环保汽油私家车设上限的首次登记税宽减,均不受本条例草案的影响。

  倘若命令在条例草案审议期间被废除,便出现在不同时期买家须缴付不同税款的复杂和混乱情况,业界运作亦会出现困难,令买家和业界无所适从。

  在政府提出增加汽车首次登记税的建议后,有不少人士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见。我必须指出,任何建议必须符合能控制汽车增长的大前提,才能配合政府的措施和政策目的,否则可能削弱政府建议的预期效果;而且任何建议必不可引致法律漏洞或行政混乱。主席,我们会继续和议员保持沟通。

  我希望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的建议,以控制私家车增长,纾缓交通挤塞,降低私家车增长对本港整体,特别是公共交通服务效率的影响。

  多谢主席。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4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