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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实施法定最低工资制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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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将於本年五月一日开始实施。有评论认为,鉴於这是香港首次实施法定最低工资制度,当局应参考外国的相关经验,研究及评估该条例的实施对劳动市场的影响。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某些国家和地区有进行实证研究,以评估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弱势或特定社幠的影响,当局会否参考相关做法,就法定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残疾人士、长者、妇女及青年等社幠的影响进行追踪研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若当局有计划进行上述的研究,将投放多少资源,以及会否就研究的细节谘询公众及民间团体和分阶段公布研究结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实施法定最低工资制度,是设定工资下限,以防止工资过低,并同时确保此举不会严重损害本港劳工市场的灵活性和经济竞争力,以及不会对弱势工人的就业机会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政府在法定最低工资实施后,会进行研究及分析,密切监察和评估法定最低工资的实际影响,包括对弱势雇员、低薪行业的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影响。

(二)上述研究所需的相关统计数据,主要根据政府统计处现有持续进行的统计调查(包括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劳工收入统计调查及综合住孅统计调查)的结果编制,而处理研究的人员亦负责其他工作,因此涉及的资源未能分开计算。这些统计数据均会向公众发放。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亦会致力在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下,全面分析调查所得的数据及实证资料,并会在讨论过程中充分听取各界及相关组织及人士的意见。委员会将适时发放新闻公布交代其工作,并在有需要时,将相关资料上载至其网页,让公众参考。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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