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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协助和平及合法的游行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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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会协助和便利所有明日(四月十三日)在中区就财政预算案辩论举行的和平和合法的游行及集会。

  警方发言人今日(四月十二日)表示:「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和平集会和游行及发表意见的权利。警方在便利集会人士表达意见的同时,也有责任依法维持公众秩序,并确保其他人士的权利和安全不受影响。」

  「参与集会或游行的人士在表达诉求时,必须在合法、安全及有秩序的原则下进行。」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香港法例第三百八十二章),妨碍立法会议员前往或离开立法会即属违法。

  集会人士不应阻碍立法会的出入口及附近的道路或行人路。任何人试图冲击或越过警察防线、夺取或爬上铁马均会被制止。

  发言人说:「警方不会容忍任何涉及刑事、危害公众安全和公众秩序的暴力行为。」

  「警方会采取专业及果断的行动处理此等违法行为,以维护公众利益。」

  鉴于明日中区的交通可能会受到影响,警方呼吁公众人士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该区,驾车人士应保持忍让,并听从现场警务人员的指示,而立法会一带及附近道路的泊车位亦会暂时取消。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十一号



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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