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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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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四月八日)发表以下声明: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早前顺利完成切除结肠肿瘤手术,但按医生意见,仍需接受一段时间的跟进治疗。她考虑到有关治疗对履行局长职务的影响,已於今日向我正式呈辞。我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尊重刘局长的意愿,并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议免除刘局长的职务。我会根据基本法,提名并报请中央任命继任人选。

  我和刘局长相识多年,当年她投考政务主任时,我是遴选委员会成员之一,她卓越的才华早已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刘局长加入政府后,历任多个部门,一直表现优秀。二○○八年七月,前任局长马时亨因病辞职后,她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任命,离开公务员队伍,接任局长一职,为国家及香港服务。两年多以来,在工商、旅游、通讯科技等领域,贡献良多,深受各界尊重。她因健康理由呈辞,是特区政府的损失,我深感惋惜。

  我谨代表特区政府对刘局长三十多年的公共服务致谢,并祝愿她早日康复。」



2011年4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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