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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商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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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安全警徖有限公司因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四月六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罚款一万六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去年五月十九日在东涌的致命意外,一名抄表员怀疑在执行职务时从一个升降机槽堕下死亡。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7(1)(a)条规定,雇员的工作地点如位於不受其雇主控制的处所,则该处所的占用人须确保该处所在合理地切实可行范围内是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占用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二十万元。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6(1)、6(2)(a)和6(2)(c)条规定,雇主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为雇员提供及维持一个工作系统和提供所需的资料、训练及监督,以确保雇员的安全及健康。雇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二十万元。



2011年4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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