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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政府向法定机构提供的资助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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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政府向法定机构提供资助金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多少间法定机构每年接受政府提供资助金;请列出有关法定机构的名称,以及个别法定机构在过去三年每年所获的资助金金额;及

(二) 是否设有既定机制订定及调整上述法定机构每年可获的资助金金额;如有,详情为何;如没有,当局按什么准则订定法定机构每年可获的资助金金额及如何作出调整?

答覆:

主席:

(一) 根据纪录,政府现时向六十二间法定机构提供经常性资助,在过去三年对有关机构的资助金额共约为1,541亿4,700万元,详情请参阅附件。

(二) 政府部门会因应法定机构的目标、过往表现及来年的服务需求调整资助金额。此外,根据既定做法,如机构的资助金额计算公式包括公务员薪酬调整因子在内,在公务员薪酬作出年度调整时,政府亦会相应调整该些机构的拨款。



2011年4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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