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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新一轮「场地伙伴计划」现邀请演艺团体及机构提交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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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就新一轮的「场地伙伴计划」,邀请本地演艺团体及机构提交建议书,计划为期三年,由二○一二年四月起至二○一五年三月止。截止日期为本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二)下午五时三十分。

  首轮的场地伙伴计划已於二○○九年四月开始在康文署辖下的演艺场地进行,并将於二○一二年三月结束。是项计划旨在让演艺场地与演艺团体及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以提升场地及伙伴团体的艺术形象和特色、扩大观众层面、更加善用现有设施、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艺术发展,以及推动表演艺术在社区发展。

  新一轮的「场地伙伴计划」将於康文署辖下十二个演艺场地推行,包括香港大会堂、香港文化中心、葵青剧院、牛池湾文娱中心、北区大会堂、西湾河文娱中心、沙田大会堂、上环文娱中心、荃湾大会堂、屯门大会堂、元朗剧院,以及预计於二○一二年年中启用的油麻地戏曲中心(暂名)。

  邀请建议书文件可於康文署各演艺场地索取,或於康文署网址 www.lcsd.gov.hk/vps下载。

  查询可致电二八五三 二六八八。



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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