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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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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攌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养老计划」),符合资格的长者可申请到广东省或福建省养老,并继续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综援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养老计划下每年的受助长者人数、涉及的综援金总额,以及新增个案数目;

(二)过去三年,上述两省分别有多少位长者退出养老计划,并返港定居及继续领取综援金;是否知悉他们退出计划的原因为何;

(三)过去三年,当局发现了多少宗养老计划下的滥用个案;滥用的详情及所涉的金额为何;及

(四)有否计划将养老计划扩展至海南省等其他省份;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没有计划,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当局於一九九七年推出「综援长者自愿回广东省养老计划」,让年满六十岁选择返回广东省养老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长者继续领取综援金。该项计划自二○○五年八月起扩展至福建省,并改称为「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养老计划)。

  就李慧攌议员问题的四个部分,我的回应如下:

(一)过去三年,每年参加养老计划的综援长者人数、向他们发放的援助金的开支和新增个案数目载於附件一。

(二)过去三年,每年退出养老计划并选择返回香港定居及继续领取综援的长者人数,和他们退出该项计划的原因载於附件二。

(三)社会福利署(社署)现时委任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为代理机构,协助推行和监察养老计划。社署会定期透过此机构覆查及核实受助人的资料,确定他们是否符合资格,继续在养老计划下领取综援。

  社署设有特别调查组,专责调查可疑的综援个案,并会将怀疑诈骗个案转交警方跟进。过去三年,并没有参加养老计划的个案因怀疑涉及诈骗而转交警方跟进。

(四)我们并无计划进一步扩展养老计划至内地其他地方,原因是该项计划现已涵盖粤闵两省,而这两省为绝大多数(约95%)综援长者的原居地。现行计划相信已能满足综援长者返回内地养老的需要。



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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