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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含石棉的产品及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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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家骝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世界徖生组织的附属机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早於一九七七年已把石棉(包括温石棉)界定为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致癌物质,而且无法订下人类暴露其下的安全水平。现时已有超过五十个国家全面禁止采用含石棉的产品,以保障工人及人民的健康。然而,本港现时仍准许某些类别的石棉产品进口和销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二○○八及二○○九年,每年各种石棉和含石棉的物料及废物进口香港、从香港转口外地、在香港销售、使用及储存的详情(包括该等物料或废物的种类及数量);及

(二)鉴於本人得悉,台湾正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全面禁用石棉,当局是否也有计划全面禁止在港使用含石棉的产品及该等产品的贸易活动;如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根据政府统计处的资料,在二○○八及二○○九年,香港并没有进口或出口石棉废物,香港的石棉和含石棉物料进口和出口情况列载於附表。

  我们没有在香港买卖、使用及储存的石棉和含石棉物料的统计数字。

(二)由一九九六年起,我们已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禁止进口及出售具较高健康风险的青石棉和铁石棉和含这些石棉的物料,并规管石棉消减工程、使用或处理含石棉物料的工程和相关的活动。目前尚未禁止进口及出售的含白石棉的物料,对健康风险较上述的石棉品种较低。虽然如此,由於市面已有不含石棉的替代产品可供广泛使用,进口含白石棉的物料已大幅下降。为了进一步减少市民受石棉和含石棉物料的影响,我们现正制订全面禁止进口、出售和使用所有石棉和含石棉物料的建议,并会就建议谘询业界。



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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