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实施联合国制裁利比里亚规例刊登宪报
*****************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宪报刊登《2011年联合国制裁(利比里亚)规例》(《规例》)和《<2010年联合国制裁(利比里亚)规例>(废除)规例》(《废除规例》)。除有关金融制裁的条文外,《规例》即日生效,而《规例》中有关金融制裁的条文和《废除规例》则於四月一日生效。

  政府发言人说:「《规例》及《废除规例》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961号决议对利比里亚施加的制裁,以及继续执行现时在安全理事会第1532号决议下针对利比里亚的金融制裁措施。」

  在《规例》下的制裁措施包括∶

* 禁止向在利比里亚境内活动的人供应、售卖、移转或载运军火或相关的物资;

* 禁止向在利比里亚境内活动的人提供与军事活动有关的协助、意见或训练;

* 禁止向若干人士或实体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或处理若干人士或实体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及

* 禁止若干人士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过境。



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