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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税务(修订)条例今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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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税务(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刊宪,并於同日生效。

  《修订条例》主要通过下列措施优化符合资格债务票据计划:

* 把减免百分之五十利得税的优惠,扩展至少於三年年期的符合资格债务票据;以及

* 订立新规定取代原有「向公众发行」的条件。新规定订明如要享有符合资格债务票据计划所提供的税务优惠,在发行债务票据时,须在香港向不少於十人发行;或向少於十人发行,而其中并无该债务票据的发债人的相联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说:「我们希望透过推行《修订条例》内的优化措施,刺激市场对债务票据发行的需求,令本地债券市场更为活跃,从而提高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有关符合资格债务票据计划的税务资料及常见问题已上载於税务局网页(网址:www.ird.gov.hk/chi/tax/bus_pft.htm#08)。



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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