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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就「检讨强制性公积金供款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征询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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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现邀请各界就「检讨强制性公积金供款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提交意见。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已完成对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供款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第二次检讨,有关检讨每四年进行一次。财经事务委员会在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的会议上,曾听取积金局简报检讨结果。鉴於上述检讨对雇主、雇员及服务提供者可能产生的影响,事务委员会认为需要邀请有兴趣的人士/团体就有关检讨提供意见。

  有兴趣提交意见书的人士/团体,须於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或该日前把意见书提交事务委员会秘书。意见书如备有中、英文本,请同时提交两个文本(连同电子复本更佳)。

  财经事务委员会将於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在立法会会大楼议厅举行特别会议,听取公众意见。有兴趣出席上述会议的人士或团体,请填妥回条(可於以下网址下载:www.legco.gov.hk/general/chinese/sec/invite_s/fa0420-reply-c.pdf),并於二○一一年四月八日或该日前交回事务委员会秘书。

  按照惯常做法,除非有关人士/团体表明所提交的意见书不可公开,否则秘书处将把接获的意见书,公开让传媒及公众人士阅览,并会上载至立法会网站。所有意见书及出席会议的人士/团体在会议席上陈述的意见,不会享有《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所规定的保障及豁免。

  「检讨强制性公积金供款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文件已载於立法会网站(www.legco.gov.hk/yr10-11/english/panels/fa/agenda/fa20110420.htm)。

  有关的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及电邮地址如下:

  电邮地址:cwnlo@legco.gov.hk
  传真号码:2121 0420
  电话号码:2509 4417 或 2525 3652
  地址  :香港
       中区花园道3号
       花旗银行大厦3楼
       立法会秘书处
       财经事务委员会秘书



2011年3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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