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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空气质素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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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及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答覆:

问题:

  关于更新空气质素指标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二○○九年十月(即一年多前)发表的《施政报告》已提到,政务司司长正统筹空气质素指标的检讨和更新工作,该等工作的最新进度为何;及

(二)鉴于有评论指政府近25年来一直没有更新在一九八七年颁布的空气质素指标,未能回应社会长期的诉求,政府会否考虑要求相关的政治任命官员为此承担政治责任?

答覆:

主席:

(一)改善空气污染、加强保障公众健康一向以来都是特区政府的重点任务和政策目标。政务司司长一直在改善本港空气质素的政策层面,尤其是在涉及跨越不同政策领域的事宜,提供意见和指导,并主持高层会议,协调各政策局及部门推展各项改善空气质素的工作。

  在更新空气质素指标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制定可将本港空气质素提升以助达致建议的新空气质素指标的进一步措施。两者在整个长远改善本港空气质素策略中相互紧扣,同样重要。政府在完成空气质素指标检讨的公众谘询后,已于二○一○年六月向立法会的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该公众谘询的结果,也于同年七月向环境事务委员会的改善空气质素小组委员会汇报如何可以最佳方法推行各项空气质素改善措施的主要考虑因素,以及已有具体落实计划的改善措施的进展。

  由于改善空气质素措施涵盖范围甚广,当中不少措施既复杂又富争议,并牵涉多项政策范畴,例子包括更新能源组合、淘汰高污染的旧车辆、重整巴士路线、设立低排放区等。政府需要深入分析所收到的不同意见和评估对相关政策原则的影响,全盘考虑及协调推行建议措施的行动。

  为尽早进一步改善本港的空气质素,我们也同时致力落实为达致新空气质素指标的建议减排措施中,已取得或较容易凝聚社会共识的措施,包括:

- 要求两电尽量使用现有天然气发电机组发电,从而把发电行业的天然气发电增加至本地发电量50%左右,以及尽量使用已安装或加装减排设备的燃煤机组。落实有关措施可在二○一五年起把电力行业现时的排放上限减少30%至50%左右;

- 引入相关法例以促进电器产品及建筑物能源效益;

- 建议流动污染器械引入废气管制;

- 强制停车熄匙;

- 提供资助鼓励车主早日以新车替代其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辆;

- 测试及资助在专营巴士安装「选择性催化还原器」以减少废气排放;

- 在繁忙路段设立低排放区试点;

- 成立绿色运输试验基金鼓励引进创新运输技术;

- 制定就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辆的废气排放的建议;和

- 提供税务优惠以推广使用环保车辆和豁免电动车辆首次税。

  此外,政务司司长与广东省副省长共同定期主持工作会议,指导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就有关两地合作改善珠三角地区空气质素的工作。双方在二○○二年就二○一○年削减区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排放达成了共识,减幅由20%至55%。为达致二○一○年减排目标,双方制订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针对发电厂、汽车和较污染的工业程序,全力推行各项减排措施。粤港双方在二○○八年共同推展为期五年的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鼓励和协助珠三角地区的港资工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作业方式,以减少排放和节约能源,为改善区域空气质素作出贡献。

  我们的空气质素监察数据显示,我们推行的减少本港和珠江三角洲排放措施已初见成效。二○○九年与一九九七年的排放量比较,四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大幅下降24%至57%。而从二○○五年至二○一○年,一般空气监测站录得的二氧化硫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浓度分别下降了45%及18%;天文台录得能见度较差的时数亦下降18%。同一期间,路边的二氧化硫下降55%、可吸入悬浮粒子下降了20%、氮氧化物下降11%。

  然而,我们路边的二氧化氮的水平在同一期间上升了22%。这是我们路边的空气污染指数经常超标的原因。解决二氧化氮污染问题,是我们的的工作重点之一。正如我刚才提及,我们会推出多项新措施,针对性地处理路边二氧化氮污染问题,包括为专营巴士安装「选择性催化还原器」、 设立低排放区试点、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辆的废气排放等。我们估计在落实有关措施后,会大幅改善路边二氧化氮污染问题。

(二)在更新空气质素指标方面,正如我在回答问题第一部分时所述,我们现正详细分析公众谘询所收到的不同意见和评估对相关政策的影响,以考虑如何订定为社会各界都能接受的更新空气质素指标,和落实改善空气质素措施的最佳方案。我们会尽快完成有关工作,并谘询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同时,我们会与相关政策局和部门,以及其他持分者合作推展进一步的减排工作,尽早改善我们的空气质素。

  我会全力以赴,继续承担和推动改善本港空气质素的工作。



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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