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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积金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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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胡红玉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日(三月十五日)表示,胡红玉有杰出的公共服务纪录,并对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有丰富的经验。再度委任她出任积金局主席有助延续积金局的工作。

  曾俊华说:「胡红玉自二○○九年获委任为积金局主席,有效地领导积金局。我有信心她会以她的远见、洞察力和致力服务的精神,继续带领积金局履行其法定职能,并完善强积金制度。」

  财政司司长亦宣布任命五位现任非执行董事和四位新任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由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四名新任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叶国谦、吕慧瑜、潘祖明和蔡永忠。

  叶国谦是立法会和中西区区议会的民选议员。

  吕慧瑜是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以及仕德福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总裁。

  潘祖明为一名律师,现正从事私人投资管理。他是思捷环球控股公司的前任副主席和集团财务总裁。

  蔡永忠是德勤会计师行的合伙人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会长。

  曾俊华说:「展望新的两年任期,在胡红玉的领导和新一任成员不同经验和专业的组合下,积金局将致力进一步改善强积金制度。」

  李王佩玲、孔令成、孙德基和黄定光在致力服务积金局六年后,将会卸任。

  曾俊华补充说:「政府感谢四位行将离任的非执行董事任内对积金局工作所提的宝贵意见和所作的贡献。」

  积金局是於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规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强积金制度自二○○○年十二月开始运作。截至二○一○年十二月底,强积金计划共有超过240万名计划成员,总资产值达到3,654亿元。

  以下是由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起的积金局成员名单:

主席
──
胡红玉(再度委任)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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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谦(新委任)
梁君彦(再度委任)
李凤英(再度委任)
吕慧瑜(新委任)
潘祖明(新委任)
蔡永忠(新委任)
黄国健(再度委任)
袁国强(现任)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由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任候补)(再度委任)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任候补) (再度委任)

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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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唐芷青(行政总监)
于海平(营运总监(执法))
马诚信(执行董事(规管及政策))
许慧仪(执行董事(监理))
姚纪中(执行董事(行政))



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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