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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项海事服务收费即将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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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处辖下二十四项与海事有关的服务收费,将於本星期六(三月十二日)下调。

  今次调低收费的安排,是根据《2011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规例》和《2011年商船(海员)(费用)(修订)规例》而实施。

  《2011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规例》列明,进入香港水域的远洋船只的港口设施及灯标费将下调约百分之二十;在内河航限内往来的高速客船的相关收费,则下调约百分之二十二。

  《2011年商船(海员)(费用)(修订)规例》列明,各级甲板高级船员及轮机师的合格证书考试费,将调低约百分之二十。此外,六项有关已取消海员执照口试的已过时收费亦会删除。

  以上各项减费建议,将令政府每年减少约四千六百四十万元收入。

  海事处发言人表示,当局能够实施减费,实有赖处方不断致力简化运作程序和规定,以及推广电子申请,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该发言人说:「政府希望藉调低有关的考试费,鼓励更多人才投身航运业。业界拥有更多航运业人才,当可加强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



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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