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二题: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实施
*****************

  以下为今日(三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定光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於本年五月一日起实施,但有雇主向本人反映,不少雇主对计算工资的方法仍然不清楚,向劳工处查询却得不到清晰的解答,他们因此担心会误堕法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最低工资法例通过后,当局共收到多少有关该法例的查询;主要涉及哪方面的问题;负责解答查询工作的人手编配为何;鉴於有报道指当局就相关的查询未能确切作出回覆,当局有否了解原因;

(二)当局就法定最低工资进行了哪些宣传工作,并详列有关活动项目;有否评估宣传工作是否足够;若有评估,结果为何;会否考虑加强认识法定最低工资的推广工作;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将有关的查询集合并进行详细研究,作为提供给有需要人士的参考案例,以助雇主避免误堕法网?

答覆:

主席:

  劳工处现正全力为实施法定最低工资进行准备工作,并会继续积极宣传和推广,向公众人士介绍最低工资的法例,协助雇主及雇员了解各自在法定最低工资制度下的责任和权益,以配合法定最低工资的顺利推行。

  就黄定光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的回应如下:

(一)自《最低工资条例》於二○一○年七月获立法会三读通过后,截至今年二月底为止,劳工处24小时的查询热线(即2717 1771)共处理约7,000宗有关法定最低工资的查询,主要涉及的查询事宜为《最低工资条例》的涵盖范围、工资和工作时数的定义,以及计算最低工资的条文内容。劳工处查询热线由「1823电话中心」接听。现时「1823电话中心」约有50名职员专责解答包括《最低工资条例》等劳工法例的查询。劳工处已为「1823电话中心」的职员提供培训及支援,并在有需要时处理个别复杂的查询。

(二)劳工处正积极进行多方面的推广活动,加深雇主及雇员对《最低工资条例》的了解。自条例获通过后,截至今年二月底,共约有8,000人参加由劳工处主讲的49场简介会,包括为雇主、雇员及一般市民举办的大型研讨会,以及特别为不同人士如业主立案法团、业主委员会、互助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从业员等举办的讲座。为广泛宣传法定最低工资的信息,劳工处已印备有关最低工资的单张和海报,并通过不同渠道分发及张贴;在不同的公共交通工具透过车厢电子广告屏幕、车厢横额、椅背及车身等进行宣传,并播放全新的电台宣传声带及电视宣传短片等。

  另一方面,为了让残疾人士及其雇主清楚了解他们在《最低工资条例》下有关条文的权利及责任,以及为残疾人士提供的生产能力评估的内容和细节,劳工处进行了具对象性的宣传及推广活动,包括:直接邮寄单张予约15万位残疾人士;於电费和水费单内加入宣传资料;为残疾人士、康复团体、家长组织、聘用残疾人士的雇主等举行有关《最低工资条例》的讲座;透过复康团体和有关政府部门的办事处及网页,张贴海报、分发单张或刊出相关信息;播放电台宣传声带;以及於工会、商会及非政府组织的刊物内刊登广告及稿件等。

  虽然我们已透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最低工资条例》,劳工处仍会继续加强推广工作,提高市民对法定最低工资的认识。该处会安排在不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播放宣传片及进行其他宣传、在报章刊登特刊、举办讲座及巡回展览、悬挂横额作户外宣传等。
冘
(三)劳工处已为雇主及雇员编订《法定最低工资参考指引》的拟稿,说明《最低工资条例》的条文及应用情况。我们已就参考指引的拟稿谘询了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和劳工顾问委员会,并向300多个相关团体发出该拟稿,邀请他们提供意见。劳工处现正全速落实参考指引的定稿,期望可於本月(三月)内尽快备妥及广泛派发。基於雇佣模式的多样化,参考指引拟稿已列举一些常见的例子,阐明法例的应用情况。此外,因应部分行业的独特情况,劳工处正透过行业的三方小组及与相关的商会、工会及团体作出交流和讨论,共同为该等行业制定有关法定最低工资的行业性指引。此外,劳工处稍后亦会根据较多查询的事项,在该处网站上增设有关法定最低工资的问与答,供市民参考。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