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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专营巴士使用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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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三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余若薇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接获愈来愈多市民的投诉,指有旧专营巴士即使车龄已足17年仍不退役,并可经申请后继续行驶多一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把车龄足17年的专营巴士的使用年期延长的目的为何;

(二)申请及延长车龄足17年的专营巴士的使用年期的程序为何;及

(三)经此方式延长使用年期的现役巴士数目,以及在过去五年,每年获准延长使用年期的巴士数目为何,并按巴士所符合的废气排放标准列出分项数字(按下表列出)?

废气排放标准/
年份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欧盟前期
欧盟一期
欧盟二期

答覆:

主席:

(一)专营巴士公司已承诺在巴士车龄达18年之前便会予以更换,以维持向市民提供适当而有效率的专营巴士服务。除非情况十分特殊,例如因替换车辆延迟付运等未能预见的需要,否则车龄达18年或以上的巴士不会获准在道路上行走。

(二)所有在道路上行走的专营巴士每年均须接受车辆检验,以证明车辆适合在道路上行驶,方可投入服务。如申请延长车龄达18年的专营巴士的使用期,运输署会小心审核这些申请的理据,在确信并无其他合理替代方法后,才会批准申请。

(三)根据我们的纪录,二○○六年至今,并无18年或以上车龄的专营巴士提供服务。现时,共有117辆车龄介乎17至18年的巴士在路上行走(专营巴士的总数为5,784辆),而运输署并没有收到任何延长这些车辆的使用期至18年以上的申请。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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