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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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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最低工资委员会发出:
  
  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三月七日)举行首次会议,听取「2010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及「2009年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的简介及主要调查结果。委员会亦听取有关《最低工资条例》的介绍,以了解法定最低工资立法的设计,并厘定了委员会的内务安排,特别是建立共识及保密的原则,为履行职责作出准备。

  委员会主席翟绍唐表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报告。在作出建议时,委员会必须顾及在防止工资过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以及维持本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之间取得适当平衡。

  翟绍唐表示:「实施法定最低工资是香港保障劳工权益的里程碑,最低工资委员会的任务是非常重要及具挑战性,我十分高兴和荣幸获委任为委员会的主席。」

  他续说:「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对社会各界有深远的影响,我定会与委员会各成员并肩合作,致力在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下,全面分析调查所得的数据及实证资料,并参考香港的社会、经济及就业情况,充分考虑各界意见,客观持平地研究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委员会是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设立,十二位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的人士以及政府代表。主席及九位非官方成员均以个人身分获委任。



2011年3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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