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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一百一十三人涉嫌非法集结(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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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晚(三月六日)於中区的一项行动中拘捕一百一十三名男女涉嫌非法集结。

  昨日下午有部份参与港岛区示威游行的人士,没有理会警方指示,在皇后大道中西行线非法集结,堵塞交通。其后,该批示威人士更转移到德辅道中及雪厂街的十字路口,故意堵塞整个路口东西及南往北行的行车线。警方多次发出警告,说明在场人士正参与一个「非法集会」,劝喻他们立即离开。

  由於非法集结在德辅道中的游行人士除了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更冲击在场维持秩序的警务人员。为恢复中区的交通及秩序,警方在别无选择之下,决定采取果断的行动,依法拘捕示威者。行动中,警方使用了最低的武力。

  行动期间警方共拘捕了一百一十三人涉嫌非法集结,包括八十九名男子及二十四名女子,案件由港岛总区重案组跟进。

  警方尊重公众人士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示威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

  警方处理公众活动的基本原则,是要确保活动在有秩序及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会尽力便利市民进行和平的示威活动,但绝不会容忍任何暴力行为。若社会安宁及秩序受到破坏,警方有必要采取果断行动,恢复社会秩序和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号



2011年3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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