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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2010年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三读通过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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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分别在三月三日及今日(三月五日)通过《2010年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上午在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多谢我的同事在过去数天一起处理《条例草案》。

  今天立法会通过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的本地立法配合去年六月在立法会按《基本法》通过二○一二年选举方案,是重要的里程碑和香港政制发展的分水岭。

  我相信市民可看到,去年六月在立法会通过的二○一二年政改方案,有数方面是很重要的。首先,大家可以共同见证《基本法》订定的政制发展程序是切实可行的,「五部曲」是可以达致的。第二,特区政府和各党派是可以达成共识,为香港的民主化铺路。第三,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都希望可按《基本法》让香港的民主有进程,亦有决心让香港达致普选。

  今次我们通过二○一二年选举的《条例草案》,就参选和参政的空间都增加了。市民方面,所有已登记选民今后都会有「两票」,一票投在地区(直选)、一票投在功能界别。

  而参选、参政的人士方面,立法会有新增十席──由六十席增加至七十席;而选举委员会内,不同界别的代表由八百名增加至一千二百名,增加了四百名代表会使不同界别参与的程度扩阔。由现在至二○一二年,我们有数场选举,我希望年青一代的从政人士可以积极参与。在今个立法年度内,在二○一一年年中前,我们亦有进一步的立法工作需要做。我们稍后要向立法会提交另一条条例草案处理选举呈请和上诉机制,亦要做多方面的附属法例,以配合在未来一年多的四场选举。

记者:香港社会是否到达「临界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相信香港社会是非常自由开放的,不论社会、经济、民生及政治各方面的议题,我们都会在议会内外充分讨论。而按照《基本法》,香港社会和香港特区是完全有能力处理好所有的议题。

记者:昨天行政长官在北京把日前遇到社民连示威者的事件说成是「小部分人挑战政权」。警方尚在调查案件时,你认为行政长官这番言论是否恰当?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特区政府是完全按照《基本法》和法治精神办事的。

记者:如明天游行有很多人上街,会否担心影响行政长官在内地列席会议?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相信不同的政策局和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都非常重视民意。

(请同时参阅与传媒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1年3月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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