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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现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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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三月四日)宣布二零一零年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已开始进行。这项统计调查旨在搜集有关各行业的业务表现及营运特色的最新统计数据,以评估这些行业对本地生产总值的贡献。统计调查结果为政府及私营机构在作出决策及制定政策方面提供有用的资料。

  获选参与这项统计调查的机构单位共约20 000间。政府统计处现正个别发信通知这些机构单位,并随信附上有关的统计调查问卷。

  经济活动按年统计调查是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第316章)第三部进行,属於强制性统计调查。根据该条例第13(1)条规定,任何人获送递关於统计调查的问卷后,必须尽其所知所信,亲自或安排他人依照该问卷上所示的方式填报问卷,并於指定的日期或之前交回问卷。该条例亦规定,所有搜集得来可分辨个别机构的资料必予严加保密,不得将该等资料给予任何未获授权的人士,包括政府部门。
         
  政府统计处处长冯兴宏呼吁所有获选参与这项统计调查的机构单位的管理人员,尽快填妥及交回问卷,并在统计调查期间与政府统计处统计员合作,以履行法律及社会责任。
         
  他并指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收支数据,不一定要根据经审核的帐目填报。政府统计处接受初步帐目内的数据或受访者在交回问卷时尽可能掌握的估计数字。
         
  为方便有关机构单位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政府统计处已制备问卷的电子版本,可供索取。
         
  这项统计调查搜集的资料主要包括拥有权的类别、投资来源、楼宇面积、就业人数、雇员薪酬(包括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营运开支、业务收益、固定资产投资及这些机构单位在经营业务方面的其他有关资料。
         
  获选参与这项统计调查的机构单位必须将填妥的问卷在二零一一年五月底或之前交回政府统计处。如有需要,政府统计处的统计员可能会致电或造访个别机构单位,以协助填写问卷。该统计员携有政府雇员统计员身份证和进行这项统计调查的证明书,以供查阅。
         
  这项统计调查的结果将在二零一一年年底发表。
         
  有关这项统计调查的查询,可联络政府统计处经济统计调查组(一)(电话:2126 7256,传真:2827 0551,电邮:econq1@censtatd.gov.hk),或经济统计调查组(二)(电话:2882 4331,传真:2805 6105,电邮:econq2@censtatd.gov.hk)。



2011年3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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