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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玻璃樽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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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君彦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环境局於本年1月向策略发展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表示,现时本港的都市固体废物回收率达49%,但每日仍约有13,300公吨废物弃置於堆填区。为进一步减少废物运往堆填区的数量,政府表示会提高都市固体废物的回收目标,由现时的49%提高至2015年的55%。此外,环境局局长於去年10月27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2009年香港平均每日弃置在堆填区的废玻璃樽约达255公吨,占都市固体废物总量的2.8%。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除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2008年与香港酒店业协会共同推动一项自愿性「酒店业玻璃樽回收计划」外,过去3年,政府有否向参与其他玻璃回收计划的非牟利组织和私营机构提供支援;若有,支援的模式、该等回收计划的内容及覆盖范围分别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对於环保署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合作,於本年1月15日在东九龙6个公共屋恏推行为期12个月的「屋恏玻璃樽回收试验计划」,政府有否评估其初步的成效;若有,结果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将回收废玻璃列入房委会推行的「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并将现时在公共屋恏设置的三色分类回收桶改为四色分类回收桶;若会,实施的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二○○八年与香港酒店业协会合作推动「酒店业玻璃樽回收计划」,至今共回收超过1,000公吨玻璃樽。此外,我们亦一直鼓励其他未有参与此项回收计划的酒店及大型餐饮服务供应商,例如香港赛马会、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等,积极推行玻璃樽回收,将收集到的玻璃樽送到本地的回收设施进行处理,促进循环再造。

  环保署亦十分支持本地的非牟利机构在地区上回收玻璃樽,并在玻璃回收的安排上向他们提供意见及协助。其中包括匡智会在「赛马会慈善基金」赞助下,在尖沙咀棉登径的酒吧区及该会辖下港九不同地区的13个服务中心内进行玻璃回收活动;此外,泥头车司机协会获得「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拨款资助,在湾仔酒吧区及港岛东的一些屋苑内推广玻璃樽回收。

(二)环保署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携手合作,在二○一○年十二月中在东九龙六个公共屋恏推行为期十二个月的屋恏玻璃樽回收试验计划。六个参与的公共屋恏分别为:顺利恏、顺安恏、顺天恏、彩盈恏、牛头角上恏及油丽恏。房委会在参与屋恏的住宅楼宇大堂或出入口附近加设玻璃樽回收桶,并将其放置於三色分类回收桶旁边,以方便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将玻璃樽分类回收。试验计划至今年二月中的首两个月,已成功回收约5.2吨玻璃(即等於约一万多个玻璃樽)。

(三)在考虑将废玻璃樽纳入现时的废物分类回收系统之前,我们必须为废玻璃提供合适及可持续的回收出路。为此,环保署於二○○四年资助本地一所大学,成功研究把玻璃樽压碎成细粒,用於制造行人路砖。由二○一○年十月开始路政署已在公共道路维修合约中,规定铺设混凝土砖的行人道须优先采用含回收玻璃成分的环保行人路砖,此举有助推动玻璃樽回收业发展。政府亦进一步在今年一月向各部门发出通告,鼓励在政府工务工程中使用回收物料及环保产品。

  我们会参考玻璃樽源头分类回收试验计划的成效,研究如何进一步在本港推展玻璃樽回收,以善用资源。



2011年3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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