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一名男子袭击食环署人员被判社会服务令
******************

  一名男子因袭击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执法人员及妨碍其执行职责,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去年十一月三日,一名小贩管理主任的下属在九龙牛池湾村金池径目睹被告在公众地方乱抛垃圾,拟向他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惟被告拒绝合作,当该名小贩管理主任上前协助时,遭被告袭击。

  该名五十岁男子亦因在公众地方倾卸扔弃物,被判罚款四千元。

  食环署发言人说:「对执法公职人员使用暴力是不当行为,违法者更须负上法律责任,市民应与执法人员充分合作。」



2011年2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29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