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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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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刊宪。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落实2010-11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就购买版权、注册外观设计及注册商标的资本开支提供利得税扣减的建议。

  条例草案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推行有关的扣税建议和其他改善措施,包括:

* 就购买版权、注册外观设计及注册商标的资本开支提供扣税,由购买年度开始,以直线法计算,连续五年按年扣除;

* 取消现时适用於专利权及任何工业知识的权利的扣税安排中「在香港使用」的规定,并把出售专利权及任何工业知识的权利时的须课税售卖得益金额,由全数售卖得益减低至以先前已获得的扣税款额为上限。上述的改善措施亦会适用於版权、注册外观设计及注册商标的扣税建议;以及

* 就扣税建议及改善措施加入常用的反避税条文。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说:「我们期望可以尽早实施条例草案内的扣税建议及改善措施,以鼓励企业更广泛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改进,并推动香港的创意产业发展。」

  条例草案将於三月九日提交立法会。



2011年2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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