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三题:废食油
**********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国内已有法例禁止废食油进口,惟本港却没有法例禁止废食油出口。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现时大部分本港食肆的废食油被购买或回收后运到国内,经「处理」后不当地再次用作煮食用途,严重危害国内和本港人民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有否调查及评估每年有多少本港食肆的废食油被回收到国内;

(二) 有没有考虑配合国内禁止废食油进口的法例,立法禁止本港废食油出口;如有,进度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尽快考虑立法;及

(三) 鉴於本地回收商已有技术把废食油转化为车用/工业用柴油,政府会否从环保角度考虑制订合适政策,鼓励并协助本港食肆主动把废食油售予这类回收商,避免本港废食油继续被非法进口国内?

答覆:

主席:

(一) 我们并没有过去3年本港食肆所产生的经使用煮食油被送往内地作回收的相关统计数字;

(二) 经使用煮食油属有价值及可再用的商品,其进出口不受国际公约及本港环保法规的管制。本港现时由饮食业所产生的经使用煮食油,除了在本地供生产生物柴油外,其余部分有运往邻近地区循环再造或作其他用途,包括提炼成生物柴油、用作工业用燃油或制造肥皂等。由於经使用煮食油可作循环再用,当局现时并无计划立法禁止经使用煮食油出口;及

(三) 环保园有租户从事经使用煮食油的循环再造业务,将本地收集的经使用煮食油循环再造成达到国际标准的生物柴油。环境保护署及环保园管理公司一直致力协助有关租户与饮食业界联络,并举办经使用煮食油循环再造的推广活动,鼓励业界把产生的经使用煮食油交予合适的循环再造商,将旧物料变成有用的产品,以善用资源。



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