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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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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二月二十二日)成功代六十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两名雇主追讨约10,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与讼人信诚保安顾问有限公司及信诚保安管理有限公司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9,871.84元及882.79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计算的附加费。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有关雇员的强积金帐户。

  审裁官同时下令两名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99元及40元。



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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