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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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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二月十六日)成功代四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三名雇主追讨约19,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与讼人Kandy Pow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黄钧陶经营皇后美容中心及Ramachandran Balakrishnan trading as New World Telecom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11,152.41元、5,418.49元及3,200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计算的附加费。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有关雇员的强积金帐户。

  审裁官同时下令三名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145元、139元及80元。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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