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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股票转让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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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詹培忠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答覆:

问题:

  本人接到投资者的投诉,当他将存放於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下称「中央结算系统」)的股票转让给他人时,被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下称「结算公司」)每手收取港币1元5角的费用,而其股票每手2,000股,每股只值5仙,即每手只值1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政府的股票印花税只收每宗交易金额百分之零点一,结算公司则收取相当於百分之一点五的手续费,是否过分;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二) 有否评估,现在投资者可透过中央结算系统以电子方式持有及转让股票,无论股票每手2,000股或1亿股都是一样处理,结算公司收取上述费用是否欺压投资者;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三) 政府会否就上述收费展开调查,以及取消结算公司的专利,令香港股市更国际化?

答覆:

主席:

  现就各分题,回应如下:

(一) 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旗下之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结算公司)的现行收费表,以每手收费港币1元5角的项目,只有「登记及过户费」。不过,「登记及过户费」只会在执行某些指定的公司行动时(例如派发股息或供股权、强制性收购等)才会收取,与转让股票无关。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港交所征收的费用须先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批准。证监会审批港交所收费时,必须参考外地主要市场的交易所及结算所的有关收费,并考虑港交所在有关收费项目上在香港的竞争程度,以及有否滥用专利地位而对某些市场参与者不公。

  由於现时市场仍然以实物股票为基础,所以结算公司在采取电子记帐的同时,仍须继续维持及营运一所实物股票保管库,上述收费是用来抵销部分营运该保管库的开支。在正式推出筹备中的无纸化市场时,由於实物股票保管库的功能将会被逐步取消,实物股票的相关费用可作出调整或取消。

(二) 港交所正因应推行证券市场无纸化而进行收费检讨,包括审视其结算公司的收费结构。港交所在制订新的收费水平时,将会审慎评估及考虑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为支援落实无纸化措施而负担的开发成本、每年维修成本,以及其对相关人士的潜在影响等因素。在过程中,港交所会聆听市场意见,同时维持结算公司服务及收费的竞争力。港交所在完成有关收费检讨后,会把有关建议提交证监会审批。

(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没有在香港提供结算服务的专利。证监会可在谘询财政司司长后,认可其他公司为结算所。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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