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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务署协调各方为「春节黄金周」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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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一月三十一日)表示,旅游事务署已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及本港旅游业界,制订多项措施为在内地「春节黄金周」(二月二日至八日)期间内地旅客来港作好准备。

  发言人说,旅游事务署已与广东及深圳的旅游部门按就黄金周而设的信息交流和紧急联络机制进行沟通,包括有关准备工作及协调措施,以及如何有效处理涉及两地旅客的突发事件。

  他续说,政府相关部门会在黄金周期间在各口岸适当调配人手及安排运输配套,为旅客提供便捷的通关服务。

  由入境事务处、警务处及相关部门成立的跨部门联合指挥中心,会於「春节黄金周」期间启动,监控陆路管制站的情况,以便在有需要时作出应变。

  发言人说:「预期在二月二日(年三十晚)至二月八日(年初六)的过境客流将会非常繁忙,为免各边境管制站於早上及晚上的繁忙时间过於挤塞,我们建议计划在黄金周期间进出香港的内地旅客及香港居民善用非繁忙时段过关。」

  他说:「我们亦特别提醒计划在黄金周期间到访香港的内地旅客,来港前必须先确定住宿安排。」

  为保障旅客的消费权益,政府和旅游业界在「春节黄金周」期间将会继续采取多项措施推广「诚信旅游」。

  在执法方面,香港海关将与警方紧密合作,加强巡查专门接待内地团体旅客的店铺。

  在消费者教育方面,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将继续推广专为内地旅客而开设的「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政府及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亦会分别在主要边境管制站、主要登记店铺范围及透过旅客服务中心派发单张及宣传品,加强旅客认识在港的消费权益和选择,以及优质旅游服务计划。

  此外,海关、警方、消委会和香港旅游业议会(议会)亦会透过迅速通报机制,尽早处理在港旅客的投诉。

  为加强规管内地访港团体游的接待安排并保障旅客权益,议会将在二月一日起实行一系列新措施,包括规定旅行社必须指派同一名导游全程接待内地旅行团,以及必须向导游支付服务报酬。议会同时要求香港接待旅行社与内地组团社签署合同,以厘清双方责任;向抵港的内地团体游旅客派发在港行程表,由导游向旅客读出议会指定的资料;和设立旅行代理商及导游违规记分制等。

  发言人说:「在旅游事务署的协调下,各主要景点会在黄金周期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及作出人流控制和应变安排。」

  为协助旅客安排行程,入境事务处会在二月二日至九日期间把各口岸每天的入境数字上载其部门网页(www.immd.gov.hk)。有关资料会连结至旅发局的网页(www.discoverhongkong.com),以供旅客参考。

  旅客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议会(2807 0707)、旅发局(2508 1234)或消委会的电话热线(2929 2222)。



2011年1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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