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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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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一月三十一日)成功代九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三名雇主追讨约61,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与讼人关发兴经营关发会计师事务所、中盛信贷管理有限公司及MK2 Limited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32,141.88元、27,169.17元及1,895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计算的附加费。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有关雇员的强积金帐户。

  另外,审裁官下令一名雇主荣威运输有限公司须缴交因拖欠供款而被积金局征收的罚款为一万元。

  审裁官同时下令四名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139元、136元、56元及115元。



2011年1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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