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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食物添加剂的风险评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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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郑家富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二○一○年年中,香港及内地传媒广泛报道国内市面出现的一种名为「一滴香」的食物添加剂。报道认为「一滴香」如果是化工合成,极可能对人体有害,更有可能含有致癌物质。报道又指出,由于香港与内地交往频繁,本港市民担心「一滴香」会流入香港食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在香港发现名为「一滴香」的食物添加剂;

(二)过去三年,有否就市面所使用的食物添加剂对健康的影响进行研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规管使用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物添加剂;若会,会否与本地大学合作加快研究;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密切监察世界各地发生的食物事故,每天恒常留意40个内地及海外政府机关和国际组织与食物安全有关的网页,以获取各地最新消息。中心亦密切留意各媒体关于食物安全的报道,并作出适当跟进。对于各项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中心从传媒报道得悉内地使用「一滴香」的事宜,曾尝试在本地市面搜寻,但未有发现,亦已向内地有关部门查询,获回覆指「一滴香」属火锅飘香剂的一种,但没有确实的成分资料。一般火锅飘香剂的成分包括植物油及调味剂。调味剂是由食用香料组成的浓缩调配混合物,用来产生香味作用,而食用香料包括天然香料、等同天然香料和人造香料三种。

  虽然中心至今未有发现市面有「一滴香」出售或使用于食物中,但为确保本地火锅汤料食用安全,中心在二○一○年十二月于市面火锅食肆共抽取10个火锅汤底样本进行化学测试,项目包括金属杂质、染色料、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结果全部满意。

  中心会继续监察情况,加强对火锅汤料类食品的检测工作。中心并已在二○一一年一月再抽取50个火锅汤底样本进行测试,现正等待化验结果。

(二)及(三)中心每年均会进行多项食物风险评估研究,当中包括对食物添加剂的研究。近年的研究有《食物中铝的含量》、《中学生从预先包装不含酒精饮品摄入苯甲酸的情况》、《香口胶、糖果含多种代糖》、《饮品中人造糖的风险评估》、《腊味的风险评估》及《贺年食品所使用的防腐剂及染色料》。中心会不时检讨和分析包括食物添加剂等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法例方面,根据风险评估及参照海外当局的规管制度,我们已针对性地就部分指定的食物添加剂订立一系列的法例;包括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下的《食物内染色料规例》、《食物内甜味剂规例》及《食物内防腐剂规例》。有关规例列出可使用的食物添加剂的名单及/或限制指定的食物添加剂的用量。

  中心在考虑是否准许食物添加剂用于食物内时,会参考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物添加剂专家委员会等国际食物安全机构所进行的安全评估的结果。经评为安全的食物添加剂,其使用于食物的分量,应符合优良制造规范的准则,以保障市民安全。

  此外,为了使消费者能掌握正确资料,知道食物含有何种添加剂及其用途,《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W)规定在香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的各种配料须按其用于食物包装时所占的重量或体积,由大至小依次表列。如食物含有食物添加剂,必须在配料表上详列所用的食物添加剂的名称或识别编号及作用类别。

  另外,中心亦密切留意国际间对食物添加剂最新的安全评估,并不时根据食物科学和技术的最新发展和国际的标准,检讨和修订本地的食品法例。

  除法例以外,中心亦会因应需要制订业界指引(包括《含铝食物添加剂使用指引》、《防腐剂及抗氧化剂使用指引》及《有关食物致敏物、食物添加剂及日期格式的标签指引》),供业界参考。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4条,任何进口或本地生产,拟供人食用的食物在香港出售,不论食物有否加入食物添加剂,必须适宜供人食用。如发现任何食物由于加入任何物质(包括食物添加剂)而令其不宜供人食用,中心会严厉执法。中心会透过食物监察计划,在入口、批发和零售三个层面抽取食物样本,作各项化学测试(包括关于食物添加剂的测试),以评估食物的风险。

  我们目前并未与香港的大学合作就食物添加剂进行研究,但却有就其他议题,如食物消费量调查及总膳食研究与大学合作,以掌握市民大众对不同食物的消费量和评估从膳食摄入各种物质(包括污染物和营养素)的分量,以评估摄入这些物质对健康带来的风险。



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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