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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名司机在反酒后驾驶行动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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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一月二十一日至昨日(一月二十五日)进行一项打击酒后驾驶的全港性执法行动,拘捕了十五名司机,他们涉嫌干犯与酒后驾驶相关的罪行。

  警方于为期五日的「QuickChaser」行动中,向二千三百五十四名司机进行测试,结果十四人未能通过检查呼气测试,另一人因拒绝提供检查呼气测试样本而被拘捕。在该十四名未能通过检查呼气测试的人士中,其中十一人其后未能通过举证呼气测试。他们将会与该名拒绝提供检查呼气测试样本的人士被控以有关罪名。

  自从二○○九年二月九日新法例实施至昨日为止,警方在随机呼气测试行动中共向十五万六千三百九十七名司机进行呼气测试。其中九百二十二人被发现体内的酒精含量超出订明限度或拒绝测试而被拘捕。至今已有六百九十八人被控以有关罪名。

  警方提醒司机饮酒后切勿驾驶。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狱三年、罚款二万五千元及记十分违例驾驶记分。

  新法例亦加重了酒后驾驶违例事项的刑罚,违例者首次被定罪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于六个月,再犯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于两年。违例者必须参加驾驶改进课程,才可再获发驾驶执照。此外,被检控人士亦可能不获保险赔偿。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五号



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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