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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二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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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公布二○一○年十二月份的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

  十二月份新申请贷款的宗数显著减少37.5%,至14,416宗。於月内新批出的贷款按月减少23.0%,至289亿港元。一手市场交易批出贷款减少14亿港元(-41.2%),而二手市场及转按交易所批出的贷款分别减少56亿港元(-22.2%)及16亿港元(-18.2%)。新申请贷款及新批出贷款的减少,反映了於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政府推出物业市场的措施及金管局就认可机构的物业相关贷款风险管理措施推出后的市场情况。

  十二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较十一月份增加11.3%,至310亿港元。

  在十二月份的新批按揭贷款中,约9%以最优惠利率作为定价参考,其中大部分这些贷款的利率定於2厘至低於2.25厘的水平。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作为定价参考的新批按揭贷款所占比例,由十一月份的91.8%,下降至十二月份的90.0%。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增加1.2%,至7,403亿港元。

  十二月份按揭贷款拖欠比率降至0.01%的纪录低位,经重组贷款比率则没有变动,仍为0.04%。

附件说明

1.是项调查所涵盖的认可机构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约占银行体系整体住宅按揭贷款的98%。
2.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5.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6.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的贷款。
7.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8.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2011年1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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