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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楼宇更新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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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覆:

问题:

  自2009年起,政府与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合作,推行总计25亿元的「楼宇更新大行动」(更新行动),协助旧楼业主进行维修和保养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分别於更新行动的第一轮(2009年6月6日截止申请)及第二轮(2010年12月24日截止申请)接获属第一类别目标楼宇(即已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的申请有多少宗;在两轮的申请中,分别有多少宗符合申请资格或没有退出申请,以及有多少宗已获「原则上批准」;

(二)截至2010年12月底,已被当局选定为更新行动的第二类别目标楼宇(即在组织维修工程上有困难、在楼宇结构安全上出现问题、以及在徖生设施上有破损的楼宇)的大厦共有多少幢,其中有多少幢需要由屋宇署安排维修工程,以及有多少幢由业主/业主立案法团自组维修工程;

(三)第(一)及第(二)项的第一及第二类别目标楼宇的个案,共涉及多少幢楼宇;至目前为止,该等楼宇中分别有多少幢楼宇已於第一轮及第二轮计划中完成、正进行或正筹组维修工程,以及有多少幢楼宇的申请个案仍在处理中;在已获批准的个案中,当局估计最高、最低及平均将会发放的顾问及工程费用津贴额分别为何,与当局原来评估的费用的差额为何;

(四)在第(三)项已获批准进行维修工程的个案中,分别涉及委聘多少个认可人士及承建商,该等人数分别占市场的认可人士及承建商总数的百分比为何,以及当中有多少个认可人士及承建商已被列入房协或市建局的认可名单内; 

(五)截至2010年12月底,房协及市建局分别审批了多少幢目标楼宇的申请,当中涉及多少顾问费及工程费、房协及市建局已分别就目标楼宇发放多少维修津贴,以及该等已发放的津贴金额分别占房协及市建局在更新行动的整体拨款额的百分比为何;及

(六)在更新行动下已进行或正进行的维修工程中,当局有否发现怀疑违规的个案;如有,该等个案的数目,以及按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当局已发出通知书及要求有关人士作出纠正的个案共有多少宗;当中有多少宗已转交廉政专员公署跟进,以及有多少个业主立案法团决定与违规的顾问终止合约?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六个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第一轮楼宇更新大行动(更新行动)共接获1 128宗第一类别楼宇的申请,当中有988宗符合申请资格或没有退出,并已获得「原则上批准」。

  第二轮更新行动共接获550宗第一类别楼宇的申请。更新行动的执行机构,即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正初步审核有关申请是否符合基本资格规定。

(二)截至2010年12月底,已被选定为更新行动的第二类别目标楼宇,即在组织维修工程上有困难,例如没有业主立案法团(法团)的楼宇,共有879幢,当中有409幢已确定需要由屋宇署安排维修工程,163幢楼宇的业主或法团正自行组织或已表示会自行安排维修。其余的楼宇,屋宇署正与房协及市建局继续征询业主是否有意自行进行维修工程。若有关业主无法自行进行维修,屋宇署会为业主安排有关维修工程。

(三)第一轮更新行动已获得「原则上批准」的988宗第一类别目标楼宇的个案中,55幢楼宇的维修工程已大致完成,另有204幢楼宇已展开维修工程,其余的楼宇正处於甄选和委聘认可人士、进行楼宇检查、拟备甄选和委聘承建商的招标文件等不同阶段的工作。在这些个案中,暂时估计每幢楼宇/个案需要的最高、最低及平均津贴额(包括顾问及工程费用)分别约为890万元、12万元及160万元。有关平均津贴额,比我们於2010年中以样本估计每幢楼宇需要的津贴额高约百分之十五。如第(一)部分的回覆所述,房协及市建局正初步审核第二轮的申请是否符合基本资格规定,现阶段未能准确估计第二轮第一类别标目楼宇所需的津贴额。

  没有能力自行组织维修工程,而需屋宇署安排进行维修工程的第二类别目标楼宇中,128幢楼宇的维修工程已大致完成,另有281幢楼宇已展开维修工程,暂时估计最高、最低及平均的津贴额分别约为120万元、2万元及22万元。有关平均津贴额,和我们於2010年中以样本估计每幢楼宇需要的津贴额相约。

  至於业主/法团愿意自组维修工程的第二类别目标楼宇,19幢楼宇的维修工程已大致完成,另有35幢楼宇已展开维修工程。暂时估计最高、最低及平均的津贴额分别约为420万元、12万元及70万元。有关平均津贴额,比我们於2010年中以样本估计每幢楼宇需要的津贴额高约百分之四十。

(四)由业主/法团自行组织,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维修的313幢第一类别及第二类别目标楼宇,合共涉及73间聘有认可人士的顾问公司及88个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分别约占屋宇署认可人士名册及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名册内的认可人士及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总数目的百分之五(假设一间顾问公司只有一位认可人士计算)及百分之十四,同时亦分别约占有意提供楼宇维修及保养服务的认可人士及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数目的百分之十六及百分之二十。行动涉及的顾问公司及承建商中,63间顾问公司及85个承建商已被列入房协的相关名册内。

(五)截至2010年12月底,房协及市建局分别审批了643幢及450幢目标楼宇的津贴申请,涉及的维修津贴额分别约为10亿元及6亿3千万元,并已分别向26幢及40幢目标楼宇发放部分或全部津贴,已发放津贴金额约为1千万元及3千5百万元,约占房协及市建局就已审批个案涉及的整体款额的百分之三。

(六)截止2010年12月底,房协及市建局合共向35宗涉嫌违反更新行动要求的个案发出警告或提醒信,要求有关人士作出纠正。涉及事项的分类如下(部分个案涉及多於一项事项)∶

分类                      数目
──                      ──
涉嫌违反《楼宇更新大行动维修指引》的要求
或违反相关专业服务条款。            23

涉嫌违反《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或
供应品、货品及服务采购工作守则的要求。      3

涉嫌不合理的工程估价及回标价。         11

  当中有14宗个案已被转介予廉政公署备悉或跟进。另外,有18个法团已决定与违规的顾问公司终止服务合约,并重新聘请顾问公司继续维修工程。



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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